汕尾市城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22〕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现发布汕尾市城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是还存在信息发布量较少。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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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统计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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