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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8 09:43 来源: 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公布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无开设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城区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21年法治政治建设情况报告、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活动预告、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在今日城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工作动态等内容。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公开办公家具、空调机、电脑、复印纸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三是结合实际做好医保政策内容公开工作。将医保政策、医疗救助、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内容充分利用医保系统单位及定点医药机构的LED电子显示屏、信利广场户外、文明路和香洲路交界处户外、华誉城及根德电器楼面的LED大显示屏滚动播放,举办11场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在定点医药机构设立宣传取阅架摆放宣传折页与小册子等方式公开,使群众能更好的了解医疗保障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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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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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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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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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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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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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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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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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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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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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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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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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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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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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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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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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内容有待拓展等问题,与民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意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遵循规范、实用的原则,结合实际拓展公开的形式与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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