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力加快法治城区建设。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也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明确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负总责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力量,为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中共汕尾市城区委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规划、计划,明确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压实了工作责任。三是运用法治方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排查清底、内防传播,严守卡口、外防输入,以时间换空间”的工作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疫情防控与基层治理一“网”到底、同步推进,牢牢守住“零确诊”“零疑似”“零阳性”安全线,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保障了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四是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按省的改革精神,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镇街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形成“9办+7中心”基本架构模式,结合乡镇和街道不同定位,乡镇街道分别差异化设置机构。全区7个乡镇(街道)均单独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校(党建指导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同时,均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完善基层政府功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启动“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制定《汕尾市城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汕尾市城区保障“无证明城市”实施工作规定》,启动“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简化优化、便民利民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精简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和繁琐手续,最大限度减少办件材料,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2020年,我区共取消证明材料832个,其中直接取消108个,替代取消724个。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事项行为数据采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和区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监管事项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录入、行为数据采集工作,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共享、深化了监管应用,已认领监管事项目录553项,并完成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工作,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73.78%。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实施多证合一等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宽入严管”体系建设,依法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大力推行“一个窗口许可”改革,简化登记手续,全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平均压缩为0.5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法定时限,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办理时限压缩为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并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实现流程化审批;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压缩至1个工作日。四是强化12345投诉举报平台工单办理工作。制定《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12345投诉举报平台工单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平台工单办理程序,并加强工单的催办力度,提高工单办理效率和质量。2020年1月至12月办理工单5929件,平均工作日约23.91单,同比去年(4636件)增长了27.9%。五是加大“粤系列”的宣传推广,推动“数字政府”助力抗“疫”。通过制作一批“粤省事”“粤商通”宣传海报、易拉宝、宣传折页、邀请信,以及举办“粤省事“粤商通”企业开办平台宣传推介活动等,实现更多服务“指尖办”,让“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区“粤省事”实名注册用户数达227146人,“粤商通”累计企业注册数为16040个。同时做好“粤政易”APP的推广及使用工作,进一步增强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办公集约、移动、协同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区“粤政易”APP实名注册用户数为6999人。
(三)健全完善政府决策机制,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始终坚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服务工作大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作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合法。二是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决策。2020年,区司法局会同政府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型政府法律事务共133件,涉及城乡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其中合法性审查政府及部门文件123件,对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出具法律意见11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重大合同或重要协议9件),有效避免政府法律风险,保障政府权益,推进依法决策。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向政府工作各个领域延伸,通过公开招聘,增聘5名专业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目前,区政府法律顾问共有6名,充实了政府法律顾问人才队伍,推动我区法治工作上新台阶。
(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汕尾市城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围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三项制度”。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和“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2020年,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案件共4026宗,其中行政许可2981宗、行政处罚993宗、行政检查52宗,完成率100%。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并要求执法主体各行政执法主体通过文字、摄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利用执法记录仪,在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现场、涉嫌违法物品和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记录。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人员和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依法开展审核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每年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情况。积极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办理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0件,承办省、市交办的议案、提案102件。二是强化建章立制。近年来,我区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尾市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汕尾市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汕尾市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制度》《汕尾市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汕尾市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三是强化载体建设。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区直单位网络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力度,积极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城区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建设不断完善。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突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托区党政信息网和政务公开栏建设,发挥公开平台作用。四是打造阳光政府。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共梳理26个领域共1065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政务网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73余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631条次,领导动态信息242条次,部门动态信息250条次,各部门子站点信息共575条次,城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共157条次;政务网与统一平台访问量为5120人次,统一平台共发布了9318条次,微博、微信共发布了5106条次,阅览量100000+;依申请公开23条,回复23条,回复率100%;“我为政府网站找个错”办理2件,办结率100%,民意征集栏目16条,政策解读发布信息18条。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构建“大调解”格局。按照“五落实六统一”的标准要求,推进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区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12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7个,村(社区)调委会95个,企业调委会6个,渔业调委会1个,商会调委会1个,婚姻家庭调委会1个,知识产权调委会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580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4名。2020年,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823件,调处成功818件,调解成功率99.2%;连续多年民转刑案件“零发生”,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法律顾问参与纠纷调解14宗,上法制课380多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其他法律服务20件。二是优化行政复议职能。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配置了行政复议庭,加大有关办公设备设施投入,完善行政复议庭审化职能,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优化复议职能,提升复议质效。深入贯彻“阳光复议、便民复议”理念,2020年,辖区各司法所配置了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向司法所派发了有关行政复议宣传手册,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复议业务培训。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宗,经审查,立案受理5宗,受理率为100%,审结率为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出庭应诉率100%,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树立为民政府良好形象,彰显法治政府权威,提升公民用法意识。2020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9宗。四是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副科以上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40多名副科级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感受法律的尊严,增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感,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
(七)加强法治培训教育,提高法治观念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等形式,学习《民法典》《宪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府领导干部法治观念。2020年,组织全区7092名工作人员参与民法典专题学考暨学法考试,及格率为99.96%,推动干部职工加强民法典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新领证件审核工作和到期证件年审工作,坚决杜绝无编人员和工勤人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2020年,共组织200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统一执法考试,并为通过考试的执法人员做好换证、申领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教育。区司法局组织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共400人参加全区2020年干部专题法治讲座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城管系统业务学习培训班暨队列训练活动,进一步增强执法队员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规范执法行为,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城市管理与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提升全民法治观念。2020年以来,我区在开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坚持法治先行,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零障碍”施工,未出现黑恶势力阻挠破坏、群众聚众闹事、社会矛盾激化等情况,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表达诉求意识明显提升,充分展现出城区人民的新面貌、新气象。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区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三是部分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四是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工作经费、机构人员等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
(一)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学习贯彻,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任务,把握关键节点,抓好典型示范,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疫情防控,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区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营管理,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拓展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做到“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我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机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省、市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程序,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大审计、监察监督力度,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和公开内容,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公开听证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大调解”格局。
(八)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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