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20年汕尾市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围绕“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年”等重点工作,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成立了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坚持“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公开力度,落实全面公开
2020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2020年,我局通过申请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单位2019年法治政治建设年度报告、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办事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
大力推进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市城区分厅公开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数据等政务信息。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有27个部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市城区分厅,进驻服务事项1307项,其中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872项,公共服务事项 434项,行政征收事项103项。可网上申办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307项,可网办率为100%,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1307项,一次办比率达到100%。组织区中介服务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推动城区中介服务事项进驻中介超市,进一步深化中介超市应用,配合上级部门加快中介超市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融合。中介超市入驻项目业主115家,依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事项标准,全年共有37宗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中介服务采购项目301宗,签订合同213项,成交金额54069231.91元,服务类型涵盖了测绘、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多个领域。
(三)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在各平台更新了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法治政府建设、财务预决算等栏目信息。截止2020年末,汕尾市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7条,工作情况报告3篇。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案件。本年度我局接受了电话咨询有关政务服务相关政策及其他工作信息,都及时给予了满意回复。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受众面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人员力量和专业素养还需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多措并举,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学习《条例》和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对标对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良好运行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尾市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