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公布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无开设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我局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管理服务执行公开。我局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机构。二是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通过申请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单位关于2020年法治政治建设情况报告、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活动预告、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空调机、复印机、打印机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我局结合实际做好政策内容公开工作。将医保政策、医疗救助、医保扶贫、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内容充分利用医保系统单位及定点医药机构的LED电子显示屏、华誉城及根德电器楼面的LED大显示屏滚动播放,举办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发放易拉宝、海报、横幅、小册子、折页等方式公开,并将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在医保中心办事大厅上墙公开,使群众能更好的了解医疗保障政策和办理医疗保障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尚需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亟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宽。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继续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健全制度,提供保障。将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扩宽渠道,提升质效。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更大程度地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作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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