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要求,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机构改革后,区应急管理局整合了多个部门职能,承担“三委三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多次在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办公会议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科学识别风险、有效防控风险,在健全应急体系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中担当作为,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我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受伤1人,与去年同比起数减少5起、下降45.5%,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人、下降46.2%,受伤人数同比减少4人、下降80%,其中建筑施工2起(铁路隧道1起),死亡2人,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平;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5人,与去年同比起数减少4起、下降5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下降37.5%,受伤人数同比减少2人、下降66.7%。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保持稳定,没有发生因灾人员伤亡事件。
(一)完成行政工作基本情况。一是按照三定方案,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我局涉及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防汛防旱防风等事项的权力、责任进行梳理,编制了权责清单,统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布,并适时进行更新调整,共更新调整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225项,公共服务事项14项,行政强制事项5项,行政检查事项14项,确保建好、管好、用好清单。二是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行更高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狠抓行业安全准入关;对行政许可事项坚持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办好”,使审批流程更加优化、便捷。2020年,我局没有受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业务。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案件办理、档案管理、装备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上级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建立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案件目录,对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并接受市局和区法制部门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结合市、区依法行政年度考评工作,对本单位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对策,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是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严格案件审理,充分发挥案审会(办)的作用,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承办和审核实行分离,凡行政处罚案件须经案审会(办)审核决定,重点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案件办理公正、公平,符合程序。据统计,2020年,我局共召开案审会(办)会议3次。
(二)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一是领导重视,高规格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区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镇(街道)两级安委会实行“双主任”制度,由区、镇(街道)两级党政一把手共同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持续完善。制订印发《汕尾市城区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出台《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汕尾市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和方案,发出了各类安全生产建议函、督办函、提醒函,针对各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了相关整治方案,并开展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人员聚集场所、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水利设施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安全整治,督导一系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健全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分别召开了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进行学习贯彻,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区党政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强力推动安全工作落实。三是实行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区委、区政府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逢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党政领导班子均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20年清明节期间,在区党政主要领导的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区四套班子成员带队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单位分工合作,各地严防死守,全民动员、全民行动、全民防火,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稳定持续向好。在2020防台防汛期间,每次防台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后,同时启动联合值守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区委、区政府领导都坐镇区三防指挥部靠前指挥,成功应对2020年多场“龙舟水”、强降雨的袭击,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坚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在区、镇(街道)两级实行“双主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文件,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区委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内容,把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地区、部门和个人评先评优及干部职务晋升的考量指标,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明确部门和地方履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责任;区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季度会议,分析、总结和部署全区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部署、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推动全区各级党政和部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落实到位。二是我区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共汕尾市城区委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汕尾市城区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时调整由领导班子副职中排名第一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对所管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研究和预判,制订相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风险排查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切实深入开展一系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我区把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任务,加强对企业主和员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约谈、检查、发出执法文书等行政手段,推动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参与安全生产公开承诺,促使企业主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隐患自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形成企业全员参与,共同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020年,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413家次,发现隐患358处,罚款6次(其中立案5宗),经济处罚6.08万,发出执法文书783份,其中责令整改102份,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被处罚当事人均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区38家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检查与风险评估,分析事故风险,深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切实提升监管水平。三是充分利用12350平台和局投诉电话,进一步健全群众举报投诉查处制度,认真积极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对来信来访,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执法,落实处理。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3宗,全部落实办理。
(五)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认真组织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为主题全国第12个“5.12”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2020年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巡回展播”等活动,采取了开展应急演练、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积极推动综合减灾、安全知识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集中约谈暨安全培训会、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培训班等,加大对行业管理部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人员的应急处理、安全逃生、安全作业技术等技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律,规范安全生产操作,提高我区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律法规宣传还需继续加强。今年以来,我局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和监管执法等方面开展各种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受众面广、线长、人多,宣传教育力度还需继续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保障不足。由于地方经济较落后,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导致日常行政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人员从侦查、取证到执行都靠人工操作,科技含量较低,执法人员的装备欠缺。三是执法业务和能力有待提高。近年来,新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对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业务水平要求更高。基层应急管理执法力量、行政执法能力与法治建设任务不相匹配。
三、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应急管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扛起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不断推动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切实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新格局。二是继续强化应急管理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大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两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促进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实施。加强法治制度建设,依靠制度约束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立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五是加强执法培训教育,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对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重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投入,努力配齐配全执法监察装备,为开展执法监察活动提供保障。六是加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力度,宣贯普及《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全民应急管理意识。
汕尾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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