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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三防办提醒防台风注意事项
2018-01-03 16:14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1.关注台风动态,提前调整出行安排,避免前往台风影响地区,特别不要到台风影响区的沿海景点游玩,不要乘坐各类“休闲船只”、“三无船只”等船只冒险出海观光。
    2.台风影响期间撤离沿海低洼地区的房屋、不要进入车库,不要到沿海的道路、堤围观海看潮。
    3. 台风来临前,停留在坚固安全房屋内防风避险,避免外出。居住在各类危旧住房、厂房、铁皮屋、工棚的群众要主动转移避险。不要在临时建筑(如围墙等)、广告牌、铁塔、大树等附近避风避雨。车辆尽量避免在强风影响区域行驶。
    4.及时搬移屋顶、窗口、阳台处的花盆、悬吊物等;及时检查门窗、室外空调、太阳能热水器、广告牌、塔吊的安全,并提前做好加固。
    5.密切关注降雨情况,防范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特别是居住在山边、河边、水边(如沿河低洼地区、山洪沟、削坡建房)的群众要提前撤离到安全地带。
    6.敬畏自然,珍惜生命,不要低估台风的破坏力,密切关注三防和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提高防灾避险意识,主动在安全的区域防灾避险,确保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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