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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登记的公告
2018-01-03 16:11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计委令第12号)、《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医疗机构名称:汕尾九龙门诊部
医疗机构类别:门诊部
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法人代表:黄文忠
医疗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367.3 69.371号
登记号:PDY00133844150217D1102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门诊普通外科专业),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
二、医疗机构名称:汕尾市区民康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林水倩
医疗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兴华路澳苑A-B栋
登记号:372560441502846381
诊疗科目: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急诊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以上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特此公告。
 
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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