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公布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城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在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我局无开设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一是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城区、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工作动态等内容。二是加强政策公开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医保政策公开工作,线上通过融媒宣传矩阵刊发《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事项的风险提示》等22条参保信息,线下通过举办医保政策现场宣传活动10场次、镇(街道)医保政策巡回培训9场次、医保流动宣传车、人流密集地及定点医药机构的户外LED屏、电梯电视广告机、公交车候车亭宣传展示、“入户联心”上门服务、在定点医药机构设立宣传取阅架摆放宣传折页与小册子等方式,使群众能及时了解医保最新政策。
(二)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三)监督保障
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处理答复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等渠道的来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杜绝漏办、延迟办理现象的发生,推进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但仍存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足问题。
下来,我局将及时公开医保领域重要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对于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提供多角度解读和实际案例说明等,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同时,利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不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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