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九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二轻集体企业联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征地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8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区领导许宝城、施长平、林瑞清、林史谦、颜木羽、陈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及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在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中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在落实“百千万工程”“明珠系列”攻坚行动不到位;有的单位党组织内控机制不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单位党组织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有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乏力,未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分工,在推进巡察整改过程中,既要解决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也要解决一些苗头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坚决防止“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将以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为新的起点,认真对标对表巡察整改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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