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文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汕市区人社任[2017]20号
关于何文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于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批准决定:
任命:
何文学、刘槐、吴春莉同志为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小燕同志为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贵文同志为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庄厚樛同志为汕尾市城区海洋与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蔡位群同志汕尾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文学同志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曾昭极同志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兴信同志汕尾市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贵文同志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颜杰凤、陈建坤同志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张开宇同志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蔡潭少同志汕尾市城区商业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叶丽萍同志汕尾市城区新城中学副校长职务。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办,区人大办,
区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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