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管理、前期管理、政策法规法务专员、资料档案管理专员等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汕尾市城区代建项目事务中心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公益一类。负责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投资区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期间的集中建设管理,代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开展代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一)工程管理岗
1.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B0811土木类、C0817建设工程管理类、C0818土建施工类、C0819建筑设备类专业;
2.从事房建工程现场施工管理5年以上,熟悉各项施工工序、规范等;
3.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有相关经验优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工作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协助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
(二)前期管理岗(项目招投标、造价咨询)
1.大专以上学历,要求B0811土木类、C0817建设工程管理类、C0818土建施工类、C0819建筑设备类专业;
2.从事招投标、造价咨询、成本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政府采购流程者优先考虑;
3.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能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沟通协助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政策法规法务专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B0301法学类、C0301法律实务类专业;
2.有工程项目相关经验优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工作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问
题的能力,沟通协助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资料档案管理专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B1204公共管理类、C1206公共事业类、C1207公共管理类专业;
2.有相关工程项目工作经验,熟悉工程项目文书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优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能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沟通协助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所有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报考资料直接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应聘邮箱(邮箱地址:261782957@qq.com),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应聘成功后,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往汕尾市城区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0-8886168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产业园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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