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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面试资格审核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6-12 15:46 来源: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根据《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第二批)》规定,经研究,现就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及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二、面试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核时间:面试资格审核定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资格审核地点: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422号3楼302室人事股)。

  3.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因入围面试人员缺席参加资格复审造成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三)面试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考生必须按照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带齐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须提供审核的材料要求如下:

  1.有效期内的个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书。

  2.报考岗位有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证书。

  3.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考生如属于国有单位在编(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报考招聘对象为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须提供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的档案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证明材料;档案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由档案保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保管档案证明材料;

  ②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凭证);

  ③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须提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合格证书;正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须提供基层服务项目派遣通知;

  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属证件材料的,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原件。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不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4.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要求和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

  具体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第二批)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x

         2 :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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