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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4-01 16:39 来源: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各位考生:

  根据《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规定,经研究,现就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及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凭报考登记手机号码自行登录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进行笔试成绩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核时间:面试资格审核定于2024年4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资格审核地点: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422号3楼302人事股)。

  3.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因入围面试人员缺席参加资格复审造成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三)面试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准考证;

  2.报考相近专业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部门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以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作为佐证材料;

  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4.考生如属于国有单位在编(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不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确认。

  4.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要求和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1: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x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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