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庄雄升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我代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向汕尾市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提请,任命:
庄雄升同志为汕尾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秋业同志为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局长。
免去吕丰民同志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区长:刘闪星
2014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