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昌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任命:
朱昌明同志为汕尾市城区渔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
彭少华同志为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位群同志为汕尾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聘任:
余健儿同志为汕尾市城区逸挥基金医院院长。
免去:
陈朝鸿同志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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