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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任免黄超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2016-12-23 18:51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黄  超同志为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局长;
     陈永潮同志为汕尾市城区统计局局长;
     郑和悦同志为汕尾市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免去:
     陈建新同志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叶清荣同志汕尾市城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区  长: 刘 闪 星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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