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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07-20 15:21 来源: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台风“韦帕”于7月20日13时位于我区202公里海域,将 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逐渐远离我区。根据《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市防指的有关规定,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经会商研判决定于7 月20日14时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台风及其带来强降雨的各项防御工作,紧盯海上、沿海陆地的防风安全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灾害,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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