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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4-03-22 12:06 来源: 区发改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一、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 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现主要经济指标企稳回升,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向好发展。             

  (经济运行逐步企稳回升。

  2021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含市直)318.48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区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健康发展态势,超额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

  表1汕尾市城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21年

完成数

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市直)

亿元

318.48

10.7

第一产业

亿元

30.02

18.6

第二产业

亿元

95.57

11.8

第三产业

亿元

192.89

8.9

农业总产值

亿元

48.30

19.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59.51

8.0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亿元

216.32

15.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09.88

11.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7.77

15.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亿元

28.29

-6.8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亿元

7950

-2.9

进出口总额

亿元

117.4

-7.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3623.0

10.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929.0

13.7

  农业经济持续增长,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48.30亿元,同比增长19.0%。工业经济逐步回暖,全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9.51亿元,同比增长8.0%。财政稳健运行,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亿元,同比增长1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9亿元,同比下降6.8%。消费市场逐渐恢复,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88亿元,同比增长11.5%。对外贸易保持平稳,全区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7.4亿元,同比下降7.0%,实际利用外资0.8亿元。居民收入不断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23元,同比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29元,同比增长13.7%。

   2021年我区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20年的9.27:33.53:57.20调整为9.43:30.00:60.57。

  (二)抢抓政策机遇谋发展。

  积极融入“双区”建设。紧紧抓住“湾+区+带”区域发展新机遇,全面推进接轨深圳,全力推动融入“双区”建设,以“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兴、资源共享、机制共活”为主要抓手,主动承接“双区”辐射效应,吸引大湾区发展要素向城区流动集聚。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接轨融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若干举措>实施方案》、《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机制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开展基础教育对口帮扶工作,与深圳市光明区签订教育帮扶协议,推动我区10所中小学校与深圳市学校结对。2021年深圳光明区全面对口帮扶我区民生帮扶资金1000万元,社会帮扶资金35万元。全力推进老区振兴发展做好配套政策保障,制定《汕尾市城区关于新时代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对接革命老区扶持政策,大力争取资金支持,2021年我区共获得革命老区扶持政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6441万元,其中: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4000万元;提前下达革命老区专项补助资金1413万元;老区发展专项奖补3539万元;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专项补助增量资金1000万元;享受基本财力保障政策转移支付资金16850万元;新增重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村(社区)办公经费989万元;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920万元;落实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1528万元;足额落实老保垒户、老游击队员等定期补助1271万元;新增老区义务教育各项经费保障1931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3000万元。

  (三)“双进双产”增质提效。

  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1年我区重点项目56个,计划总投资711.05亿元,年度计划总投资89.99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12.70亿元,比2020年增加19.3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5.23%,计划投产投用项目14项,已完工或投产投用项目10项,项目投产率为71.43%。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抢抓国家和省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系列政策叠加机遇,瞄准中央预算资金、地方债券资金支持领域,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着重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等短板领域做好项目谋划,推动更多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的盘子,2021年我区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地方债项目17个,总投资规模39.83亿元,取得下达债券资金10.59亿元,其中:一般债项目4个,下达资金1.59亿元;专项债项目13个,下达专项债券资金9亿元。招商引资提质增量。深入实施“汕商乡贤回归工程”,全年累计引进产业项目21个(其中超十亿元项目3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3.53%,总投资额86.0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1.2%。超时序进度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招才引智”行动深入推进。贯彻落实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全年引进博士23人(含高新区6人)、硕士131人(含高新区22人)、大学生3439人,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新增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81名,引进高层次人才产业项目7个,举办招才引智活动54场。

  (四)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2021年全区农作物种植面积约9.3万亩,其中粮食作物5.93万亩,总产量8.88万吨。蔬菜种植面积3.24万亩,总产量约4万吨,同比增长13%;水果种植面积1.54万亩,总产量约1.24万吨,同比增长0.4%。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区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1379.56万元。加快推进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进程,农业综合机械化率提升到78.5%。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城区水库除险加固、尖山水库扩容改造、引西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加快创新主体培育,新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23家;培育入库高新技术企业8家,82家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增9家市级研发中心(累计63家)、3家市级众创空间(累计5家)、1家市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四上”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年共培育“四上”企业35家,其中:工业2家、批发业1家、零售业8家、住宿业3家、餐饮业2家、建筑业5家、房地产业2家、服务业12家。服务业不断发展。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58家(含市直、高新区),全年实现服务业收入46.25亿元,同比增长9.4%。销售市场有所回温。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9.88亿元,同比增长11.5%。多渠道宣传旅游资源,擦亮汕尾旅游名片。成功举行“山海湖城·善美之区·冬养汕尾”——汕尾市城区文旅推介会,省内共50多家旅游企业参会。红草晨洲村成功申报国家3A级旅游景区,捷胜沙坑村成功申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旅游接待人数明显扩大,全年共接待外来游客311.89万人次,同比增长16.31%,创旅游收入18.11亿元,同比增长16.24%。

  (五)深化改革成效明显。

  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纵深推进“三个一流”,着力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流程化审批。全面推进“六个通办”,纵深推进政务环境建设。2021年我区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1384项,马上办比率99.13%,压缩审批时限38454天,审批事项压缩比达94.59%。加强粤系列、“善美店小二”应用推广。2021年全区“粤省事”实名注册用户数约27.95万人,“粤商通”累计企业注册数为37692个,“粤政易”APP实名注册用户数为7958人。“善美店小二”累计企业用户数16495户。全面推进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制定《汕尾市城区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城区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共取消各类证明材料703个,涉及事项417项。全面营造公平规范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汕尾市城区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要点》,建立了汕尾市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5+2”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统筹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1年全区新增土地流转面积约7829亩,全区承包地累计流转总面积约18690亩,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61个。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全区已完成登记赋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230个。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红卫渔业村、新地村、西洋村、宝楼村4个试点项目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创新,推进马宫街道金町村建设成为汕尾市第一个全国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民主协商优势充分发挥。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29元,同比增长13.7%。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积极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市场主体平稳增长。全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7182家,同比增长69%,注册资本金达31.53亿元,同比增长226%。积极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区本级减税降费7500余万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大力促进政银企对接沟通,促成中行为我区29家中小企业放贷约1.2亿元。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对外商投资实行内外资一致管理。2021年我区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实现初始登记18家,变更登记30家。

  (六)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城市形象着力提升加快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加强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推进鼎盖山等城市公园建设。扎实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推进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打造汕尾城市更新样板。加快城区“老区”改造步伐,渔村老旧小区、园林小区等16个城镇老旧小区升级改造有序推进,涉及居民户数4106户,栋数222栋,建筑面积44.37万平方米,截至2021年底,完成投资额1.19亿元。开展“应划尽划、应补尽补、应建尽建”行动,修补破损路面1000多处,新增摩托车位6878个,小车位1264个,有效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打造“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全面落实省、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制定《2021年城区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清单(第一批)》,纳入新一批政府单位、公办教育资源等公共场所,完成5G基站建设420个,完成率100%。推进信息网络布设,2021年全区共计新建传输光缆1089.2公里,累计投资1784.56万元;新铺设管道127.69公里,累计投资1602.35万元;新增乡村网络站点302个,新建网络端口8185个,累计投资301万元。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145宗,拆除建筑面积47万多平方米,有效巩固了“拆违”工作成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安装工作,七个镇(街道)已设置了398个。“民情地图”全面应用推广,社会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强。城市环境面貌整洁靓丽,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七)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脱贫成果有效巩固。制定《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初步形成防止返贫的动态监测机制。实施驻镇帮镇扶村行动,帮扶工作实现全覆盖,工作办公场所等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强化政策支撑,出台了《汕尾市城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汕尾市城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文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汕尾市城区水产产业园申报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晨洲蚝业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成功报批。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延伸,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汕尾冻南錩鱼获得国家级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全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在农业部门备案运行的新型经营主体共121家,其中农业企业2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6家、家庭农场18家。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7家、市级龙头企业9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家。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得到释放,农村电商、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成功培育“汕尾市老德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尾市新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家企业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大幅提升,全区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畴的59个行政村158个自然村已全面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76个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6个村庄达到特色精品村标准。深入开展农村“四小园”建设,打造“四小园”704个。继续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工作,已完成埔边高速口周边农房138户整治改造工作。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力争全区自然村雨污分流全覆盖,完成网管建设长度54.84公里。聚焦“八个美丽”,建成西线“蚝情万丈”和东线“生态农旅”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西线“蚝情万丈”乡村振兴示范带被确定为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参观点之一,成为全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样本村,北线“黄江画卷·水乡风情”以及东线延伸段“花果原乡”乡村振兴示范带正加快建设。

  (八)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完成了区河长办组织排查出来的18宗区、镇级河流“四乱”问题的清理工作;开展“清漂”专项行动,全年共清理河流长度103.34公里,清理水域面积21.79平方公里,清理漂浮物0.0942万吨,投入资金514.35万元。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砂石场行为,拆除取缔无环保审批证件砂石场27家,共拆除面积30.1万平方米。前进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于11月完成工程验收工作。加快开展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深入实施生态修复,完成造林面积6907亩,高质量水源林抚育面积20025亩,沿海防护林抚育面积2610亩,完成受损弃置地绿化栽植面积550亩,义务植树项目、封山育林12750亩,实施山体绿化养护面积10110平方米。我区森林覆盖率达41.77%。积极推进水源保护区桉树林退出工作,完成桉树林退出面积6200亩。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落实山长制229个。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核实撂荒耕地面积共5758.56亩,完成复耕面积3405.4亩。全面推进能耗双控工作。充分考虑城区经济发展速度和节能潜力,制定《汕尾市城区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汕尾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明确市场准入清单,坚决杜绝高排放高耗能项目上马建设,2021年没有高耗能企业在我区立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推动汕尾市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16家行政事业单位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市下达指标范围内。

  (九)民生福祉不断增强。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培育技能人才3261人。2021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392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87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8%,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归零。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全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2882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1633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249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1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16万人次。全面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月175元提高至181元,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月235元提高至243元。区福利院综合楼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资金政策、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全年共有346人领取到不同项目的失业保险。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长者饭堂(爱心食堂)示范点建设工作不断加快,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服务的长者饭堂(爱心食堂)24处。其他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深入推进教育稳步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6.27%、95.58%、95.08%。成功创建省级党建示范校1所(新城中学)、市级党建示范校18所、区级党建示范校4所。区中小学生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已启用。基层文化设施不断补齐,区图书馆设施配套逐步完善,区文化馆功能不断加强,区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海陆丰稀有戏剧脸谱已申报省级非遗项目。健康城区水平不断提高。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做好各种应急措施应对工作。汕尾逸挥基金医院“五大救助中心”中的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已建设完成,卒中中心通过国家验收并获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完成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居民健康信息共享。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1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基本态势,增长速度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取得这些成绩十分不易。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区仍然面临高质量发展的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我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财政支撑不足,部分结构性矛盾仍未改善,社会事业发展仍有差距,优质服务供给不足。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创新人才和创新平台,研发投入水平仍然较低;高新技术制造业产值整体占比不高,缺乏创新型“龙头”企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任重道远;高端创新平台不足、高端人才缺乏,严重制约着我区创新能力的提升。三是我区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政策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部分政策实施效果还有待提高。

  三、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2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省委“1+1+9”、市委“三五三”工作部署,抢抓全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机遇,向西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向东携手汕潮揭,借梯登高、乘势而上,努力走好新时代革命老区全面振兴发展之路,努力在全市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进程中实现率先发展。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2年全区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0%以上;农业总产值增长10.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0%;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0%和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九点工作。

  (全力抓好经济调度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预警。开展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建立健全“季度目标、按月调度、半月研判”的工作机制,对照我区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0%的目标任务,明确重点任务,集思广益加快问题协调。强化重点行业、企业、项目运行调度,着力破解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各项纾困资金惠及各项主体。加强市场预期引导,及时稳妥推进风险处置,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争取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着力破解制约城区经济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不断增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全力把握政策红利,推动振兴发展。

  加强规划政策对接。牢牢把握国家和省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一系列政策叠加机遇,用活用好革命老区等扶持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积极争取各项政策获得更多支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产业,补齐民生短板。加强与“双区”各项发展规划对接。落实规划保障,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积极参与深圳都市圈建设,完善跨区域合作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轨道交通共联,形成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半小时、一小时”交通圈,增强城区对外连通度。推进产业创新协同发展,深化“总部研发在深圳、转化落地在城区”等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引导深圳企业项目优先向城区转移集聚,努力融入深圳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和生态链。加快推动区域优质资源合作共享,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共享,开展教师双向挂职交流。深化医疗健康资源协作联动,共建“互联网+”医联体,建立双向转诊、会诊制度和卫生应急合作机制。推动就业与社会保障衔接,建立就业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主动把握国家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向老区倾斜的重大政策利好,积极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全力做好交通大会战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汕铁路、汕汕铁路、珠东快速等建设“零障碍”施工。着力解决停车难、城乡内涝、交通管控设施建设滞后等现实问题,为城区发展注入新动能。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和大中小型灌区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中小河流整治、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加快推动城市有机更新,科学有序抓好旧城改造和老旧小区“微改造”,进一步打通“断头路”,畅通城市“微循环”。扎实推动城市提质升级加强城市管理和市场秩序监管,开展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立足主城区功能定位,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商贸“六个中心”建设,突显中心城区首位度。

  (三)全力加快产业发展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推动工业项目建设。对标对表省市“双十”战略性产业集群,实施我区“3+N”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香雪、江涛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信利、比亚迪等先进制造业骨干企业扩大生产,确保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4.0%。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挖掘技改潜力,强化对工业技改投资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完成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目标,工业技改投资增速达到市下达任务指标以上。计划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02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着力引进稀缺高精尖人才,强化高层次人才为创新驱动提供强大牵引力。积极培育发展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强化银政企合作,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扎实推进“小升规”,建立完善“小升规”企业培育库,确保2022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家以上(包含高新区)。顺应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等产业组织变化新形势,支持中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包含高新区)。鼓励促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楼宇经济发展,以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为重点,注重与珠三角的差异化,实施优惠政策,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积极吸引采购中心、投融资中心等功能性总部、平台落户城区。

  (四)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促进消费升级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我区计划安排区重点建设项目53项,其中续建项目39项,新开工项目14项,项目计划总投资498.03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48.04亿元;计划安排重点预备项目24个,项目估算总投资410.15亿元。狠抓项目要素保障。摸清项目用地、用林和用海需求,建立要素需求台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保障项目需要。扎实抓好国家、省扩大投资和促进民间投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着力解决资金瓶颈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动政银企对接,保障我区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开展高质量招商引资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都市型现代精品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按照产业图谱精准招商,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成长性强的项目,招引一批头部企业,全力延伸产业链条,引导产业集聚。继续发挥北上广深招商中心的牵引作用,建好联系乡贤网络平台,积极做好乡贤对接和项目推进,用好用活乡贤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资源,加快把“汕尾人经济”转化为“汕尾经济”。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传统服务业。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产品、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开展网络销售和服务,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加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扶持培育,增强零售、餐饮业发展后劲,做好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入统。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继续推动文旅项目建设进度,擦亮“冬养汕尾”名片。积极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围绕抓引导、培主体、建平台,推动现代服务业产业聚集发展成效显现,增强实体经济和消费动力引擎。

  (五)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大力发展城区特色农业。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和利用及耕地撂荒复耕指导工作,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以省级现代农业(水产)产业园为平台,充分发挥国泰、五丰等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做大做强养殖业和远洋捕捞业;大力推广“晨洲蚝”品牌,提高蚝产业附加值,加快“晨洲蚝”农业产业园建设。大力实施“一镇一业,一村一品”,高水平举办特色产品推介会等宣传推广活动,将红草晨洲蚝、捷胜葛薯、凤山红灯笼荔枝等特色产品打造成为“名优特”产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地方发展优势资源,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精品农业。进一步拓展电商特色村,做大做强农村电商基层服务示范站点企业。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大对“三农”金融支持力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强化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全力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加强日常监管,分类提升村庄风貌,以示范镇、示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四沿”地区等区域为重点,实现点、线、面相结合,整体推进农村风貌提升。聚焦“八个美丽”,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加快推进北线“黄江画卷·水乡风情”乡村振兴示范带以及东线延伸段“花果原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党组织领导的法治、村民自治和德治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良好乡风民风家风文明建设,助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六)全力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数字政府改革,持续推进“六个通办”,完善镇(街道)、村(社区)政府服务体系。推广“六大应用”,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提供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无证明城市”创建,实施涉企业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提速,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继续依托“信用汕尾”平台,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好信息技术、科技服务等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发展一批知名餐饮企业、餐饮老字号,优化商业街消费环境。2022年力争培育市场主体7500家,其中企业1240个,“个转企”160个。着力扩大对外开放。以汕尾发展大会等为依托,全面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合推介、招商引进更多更好的企业和项目,全方位助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制度型开放,抢占数字贸易发展制高点,提升合作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端创新成果转化落户城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围绕畅通“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积极融入“双区”和服务两个“合作区”建设。

  (七)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绿色经济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为抓手,加大生态系统管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山体、毁林造坟等违法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护林员队伍管理,压实护林责任。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政策,实现全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动态平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垦造水田、拆旧复垦等项目,确保全区生态系统发展稳定。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分类宣传和执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机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提升森林、湿地、海洋等固碳能力的政策措施,争取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和政策创新试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行动,全力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八)全力改善民生保障,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

  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完善各项就业政策措施,全方位提高我区劳动力的就业率。加强统筹协调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帮扶援助工作,动态掌握岗位情况。加快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多措并举提高居民“四项收入”。深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学前教育普惠规范发展,扎实办好特殊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双减”政策,依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深入实施“决胜课堂”行动,加强新时代教育队伍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构筑平安校园环境。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全力推动健康城区建设。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加快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健院)一期建设项目、汕尾逸挥基金医院“五大救治中心”、区医疗体系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医药、医保、医联体和数字医疗“五医”联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持续打造“善”文化内核和标志。实施“区镇村”三级文明联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深入开展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加强海陆丰革命史的研究和培训教育,深入挖掘保护红色遗址遗迹,扎实推进红色资源开发利用,打造全国红色教育研学基地、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着力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项目,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孤儿)补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加快推进区福利院综合楼项目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一切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促进青少年更好成长,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对农民工欠薪问题实行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有效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能力。

  (九)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并针对各行业各领域在疫情时期的特点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促进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生产保持安全稳定。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画好画实“民情地图”,统筹“雪亮工程”。加强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监督和环境保护检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全力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建设,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市场供需稳定。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三大行动”“六大会战”工作部署,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谱写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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