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经2023年9月21日区政府九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3年9月23日起施行。现将《通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但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督察执法情况看,一些地方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绿、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严重冲击耕地保护红线。因此,制定和颁布《通告》,是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保护政策及处罚规定。
(二)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明确了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条件和要求。
(三)严格控制和规范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明确了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条件和要求。
(四)违法违规用地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法律追究进行了详细解读。
(五)违法违规用地自行整改的期限。明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行为的整改时限,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及明确实施期限为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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