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县区政策
分享到: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告》解读
2023-09-26 15:5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经2023年9月21日区政府九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3年9月23日起施行。现将《通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但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督察执法情况看,一些地方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绿、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严重冲击耕地保护红线。因此,制定和颁布《通告》,是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保护政策及处罚规定。

  (二)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明确了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条件和要求。

  (三)严格控制和规范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明确了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条件和要求。

  (四)违法违规用地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法律追究进行了详细解读。

  (五)违法违规用地自行整改的期限。明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行为的整改时限,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及明确实施期限为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正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