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三、清单内容
建立以“综合清单+专业清单”为纲,以“法治理论+法律法规”为要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体系。
综合清单由法宣办统一制定,适用于全区范围内领导干部,主要包括法治理论类、基础性法律法规类、党内法规类、中心工作类四部分。
专业清单由各单位各部门自行制定,应为与本单位本部门业务职能密切相关,助力领导干部在分管领域内依法正确履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党内法规内容。
四、清单运用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是全市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重要参考。法宣办根据综合清单编制学习资料、举行2023年度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安排等,用于年度全区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在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开展的中心组学法、会议学法、日常学法应以清单所列内容为主要依据。鼓励根据清单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旁听庭审、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学法活动;鼓励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阵地和载体,结合清单内容,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将清单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依据。要坚持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考试学法和日常学法相结合,推动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法宣办将联合纪检、组织等部门加强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督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学法记录、学法台账资料,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综合用好“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等加强提醒、督办。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参与法律知识考试的成绩将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依据上报组织部门。在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工作中,应将全年学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一项主要内容进行汇报。
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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