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推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促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自主研发平台建设、加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推动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奖励申请、监督管理、附则七部分组成:
(一)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分别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认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相关奖补标准做详细说明。
(二)鼓励自主研发平台建设。分别对国家、省、市级技术研究机构创建、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建设的相关奖补标准做详细说明。
(三)加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建设的相关奖补标准做详细说明。
(四)推动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分别对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新型研发机构引进的相关奖补标准做详细说明。
(五)奖励申请。明确申请奖励资金所需材料。
(六)监督管理。强调资金申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七)附则。补充说明文件解释单位、适用对象和有效期等事项。
三、实施意义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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