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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渔民群众的一封信
2020-07-20 15:26 来源:  汕尾市城区“一打一拆三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渔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由于海洋“三无”船舶泛滥增长、乡镇船舶管理不规范、省库渔船历史遗留问题悬而未决、国库渔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因素,渔业生产安全隐患越来越多,导致我区海域事故不断。在渔村里,因海难事故倾家荡产,甚至永远失去亲人的例子很多!已经严重影响我区渔区正常秩序和海洋渔业经济健康发展,到了非下定决心大力整治不可的时候。

  面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我们感到十分痛心,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为彻底解决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问题,对打击海洋“三无”船舶,实施原省库渔船渔民减船转产报废拆解,整治规范涉渔乡镇船舶、国库渔船,整治渔船违法违规作业和整治海洋环境提出了一揽子具体措施。请广大渔民群众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精神,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一打一拆三整治”工作:

  一、海洋“三无”船舶船主应自觉上缴或拆解船舶。

  二、原省库渔船船主应于7月31日前向区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拆解。区政府将依法依规发放减船补助,并开展就业培训和转业安置工作。

  三、涉渔乡镇船舶船主应服从政府管理,在城区辖区海域内作业,不得买卖、转让、租借船舶,在距岸10海里以内、风力不超过6级的条件下以跟班作业形式出海生产。

  四、国库渔船船主应严格落实船长负责制和进出港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跟班作业,保持渔船定位系统正常开启。

  五、符合规定的国库渔船和涉渔乡镇船舶船员出海作业时要依法依规从事渔业生产活动,不使用违规渔具,不从事“电、炸、毒”鱼,不违反休渔规定,不擅自从事渔业休闲活动,不非法载客,不盗采海砂,不违规倾废,坚决不参与走私、偷渡、运毒等违法行为。

  渔民朋友们,对安全生产多重视一些,就多一份安全保障,对海洋环境更关注一点,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更加美丽。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共同保护海洋环境,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携手共建美丽汕尾!


       汕尾市城区“一打一拆三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9日

附件:一图读懂“一打一拆三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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