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转发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尾市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
汕市区府〔2018〕38号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转发汕尾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汕尾市取消证明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尾市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汕府〔2018〕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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