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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3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2017-08-04 10:29 来源: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汕市区府〔20171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

23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

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23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23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715

 

附: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3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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