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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风险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6-16 09:51 来源: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风险防控工作的通告

(汕防疫指办通〔2020〕11号)


  鉴于北京市丰台区等地已升级为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为有效应对出现的疫情新情况,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对5月31日后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批发市场、顺鑫石门批发市场、怀柔区万星农副市场、平谷区东寺渠农副产品市场、朝阳区松榆东里市场、北京肉类综合研究中心以及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地区的返汕来汕人员,要求第一时间主动申报,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接受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汕当日必须到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核酸报告结果阴性后转为居家医学观察,落实社区健康管理。即日的中风险地区(随疫情变化动态调整)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新村街道、太平桥街道、卢沟桥街道,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高米店街道、西红门地区。

  三、严格落实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每天一清洗一消毒措施;落实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扫健康码、体温检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对进口水产品和肉类制品等食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为切断疫情输入传播渠道,严格进口水产品和肉类制品的准入管理。各经营场所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擅自进口三文鱼等水产品和肉类制品等食品。

  五、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海鲜、猪牛羊肉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餐饮服务单位暂不提供海鲜生食菜品。

  六、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宾馆、酒楼、KTV、酒吧、宗教场所等公共密集场所,要落实好扫健康码、体温检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公共场所消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暂不生食海水产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处理食物前后要洗手。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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