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分享到:
国务院公告: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
2020-04-03 14:3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