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当前我国正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落实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为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的祭祀新风尚,我们致信广大市民朋友:清明期间暂停祭扫活动。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劝导市外、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的亲朋好友暂缓返乡祭祖。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返汕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严防疫情输入传播。提倡以家庭悼念、网络祭拜等新方式寄托哀思,不举办宗族性集会、聚餐、祭扫等聚集性活动,不举办宗教聚集性活动。
二、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勿触碰法律。境外、疫情重点地区返汕人员到汕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村(居)委报告,如实填报旅居史及个人来往真实情况,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对违反规定、隐瞒真实情况的,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在禁火时间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凡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教育好保护好家人,监护好小孩和痴、聋、憨、哑、精神病人,严防疫情传播,严防失火烧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疫情相关线索请拨打电话 3382006,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和安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抗“疫”,协同防火,保护绿水青山,保证你我平安!
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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