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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12日在汕尾市城区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2022-11-12 10:23 来源: 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排查疫情风险隐患,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区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定于11月12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

  (一)东涌镇石洲村、龙溪村,捷胜镇军船头村辖区内人员采样时间:07:00-11:00。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二)全区其他地区人员采样时间:07:30-18:00。

  二、重要提醒

  (一)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请全区市民朋友主动参加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并根据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就近地点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及时做好检测准备。前往采样点时请携带手机,佩戴口罩,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填写个人身份资料,截图保存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以便采样现场的快速高效查验。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三)做好自身健康监测。请先自查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如有异常请原地自我隔离并及时上报村(社区)工作人员。

  (四)严格遵守现场秩序。在采样现场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按要求进出场地。

  (五)参与检测注意事项。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需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六)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牢固树立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同时,黄码人员请到指定的黄码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核酸检测工作。

  附件:1.城区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一览表
  2.“粤核酸”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引
  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
  城区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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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全员核酸检测黄码人员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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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粤核酸”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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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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