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分享到:
罗光钊到各物业小区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04 10:59 来源: 区委宣传部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微信图片_20200204104327.jpg


  2月3日上午,区长罗光钊带队到市区蝶苑小区、市政府宿舍区、东方花园、华园小区、香城花园、奎山盐属小区、吉祥街1号小区等处检查物业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各物业小区规范疫情防控措施。他要求,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尽一切努力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各物业小区检查时,罗光钊认真听取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和各物业小区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汇报,详细询问管理人员配备、防控物资保障、人员走访摸排、车辆信息登记、进入小区人员体温测量、发热人员处置等情况,并现场指导物业小区管理人员规范操作体温仪、发热人员规范处置等。他强调,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压实压紧各物业小区主体责任,共同把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要加强对各物业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管控外来车辆,规范落实人员的询问、测温、登记等工作,特别是要按照“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干部,卫生健康人员,民警”组成“三人工作组”的要求,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和服务工作,并落实相关台账登记和管理;要认真细致开展“敲门行动”,摸清各物业小区住户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外地人员的摸排工作;深入做好预防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要坚决劝阻探亲访友、串门过户、聚众扎堆等行为,认真做好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和电梯消毒、垃圾桶消杀等工作;要加强物业小区管理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相关防护知识的培训,重点要加强规范操作指引的培训,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通知定点医院安排就诊排查。


  文:陈静峰

  编辑:陈静峰  责编:黄浩洋 周贵毓

  编审:贾继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