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分享到:
强化法律法制观念 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2013-04-25 16:01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为提高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观念,推进普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3月22日,我区启动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普法教育“送法下乡”活动仪式。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卢学军,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卓江广,区“敢担当”活动领导小组领导,法院、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区委党校有关负责人,各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香洲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和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卓江广同志主持。
     卢学军同志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他特别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是区委区政府爱护、保护村(社区)“两委”干部的一大举措。大家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真真正正参加到普法教育活动中来。二是必须坚持边学边改。“两委”干部要紧紧结合这次普法教育活动,边学边改,认真开展四个“查一查”,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改什么”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增强法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规范各项事务管理,杜绝私买土地、公款私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必须取得明显实效。必须杜绝认为普法教育“可有可无”、“走走过场”等错误认识,共同参与,真抓实干,确保普法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区还邀请有关法律人士为香洲街道各村(社区)“两委”干部授法律法制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