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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26 12:5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厅、市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部署要求,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助力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2023年,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含扩大会)35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含扩大)学习会12次、支部委员会13次、党员大会5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0场次,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等有关文献开展专题研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我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申报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课题,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立项,按时完成课题报送。健全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法治工作运转机制,与区委党校共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并在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区委党校设立专题宣传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读本“送书进机关活动”,向区四套班子成员和区委党校等部门赠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机制,切实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实施。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组织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申报工作的要求,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专题,上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项目。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印发《汕尾市城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汕尾市城区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完成法治广东、法治汕尾建设考评工作,着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优化调整业务股室职能分工,统筹司法行政工作和依法治区工作,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认真抓好“一流法治环境专班”牵头协调工作,围绕打造“四个一流”,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服务保障全区“百千万工程”,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围绕法治政府创建任务,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强化依法履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2023年,审查区政府及各部门文件118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合同或协议7件,审核我区重大行政决策5件,助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2023年,审核申领、换证131次,发放行政执法证210本,全区持有执法证人数共601人。二是对2022年已办结的120宗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案卷评查,案卷合格率达87.5%,以评促改,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公示行政执法案件共5595宗,其中行政许可3542宗、行政处罚 1179宗、行政检查 868宗、行政强制6宗;以全面推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为抓手,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智慧化。截至2023年底,全区各镇(街道)及区直相关执法单位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上开通账号数460,其中持证346人,累计办理案件2647宗,其中行政检查案件1732宗,行政处罚案件914宗,产生法律文书10512份。

    3.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根据“双报告”制度,抓好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案件报告工作,确保做到“告官见官”,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收到申请案件52件,依法受理32件,已结案件27件,在办案件5件;受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均处于一审阶段。

    4.持续巩固“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汕尾市城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汕尾市城区保障“无证明城市”实施工作规定》,联合区政数局印发《深化全区镇街“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督促行业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梳理形成一批镇(街道)层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131个,推动“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向镇街延伸。

    (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夯实法治基层基础

    我局紧扣“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和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司法行政部门主责主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4万多份,开展群众普法活动、法律咨询40多场次,坚持把普法教育融入传统节日,利用重点时段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按期完成广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系统工作。扎实开展2023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红草镇新村及凤山街道凤照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扎实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累计开展培训7场次,参加人次400多人次。指导督促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成对7个镇(街道)普法评议活动。

    (三)聚焦平安城区建设,加强重点人群管控服务

    1.发挥人民调解积极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配齐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牵头成立城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9名调解员评定为四级调解员。2023年,受理矛盾纠纷调解案件706件,调处成功706件,调解成功率10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82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79件,均落实措施及时介入调处,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着力推进重点人群管控工作,助力基层社会稳定。按时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智能化、制度化水平。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常态化开展走访、排查、管控、帮教。持续完善衔接、管理、服务等机制,主动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三个规定动作”,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服务工作。与汕尾市城区培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治、技能培训等,共同做好全区36名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教育工作。按时完成社区矫正“三个基地”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和服务管理。截至2023年底,在矫社区矫正对象215名,均见人见档,管控到位,建档率100%;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05人,其中重点帮教人员87人,基本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处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推进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告知承诺制”“市域通办”等工作制度;加强与民政等部门沟通合作,为帮扶救助对象以及妇女儿童和失能、失智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值班律师坐班制,通过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区法律援助专线、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精准、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全力推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3年,法律援助处共受理群众咨询624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4件,实现受理、办理率100%。

    2.提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2023年,村(社区)法律顾问上法治课399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190人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2件,其他法律服务1件,并积极参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工作成效逐步显现,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有力推动者和实践者。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回顾2023年工作,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有待提高。一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强,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的不够深,党建引领的特色、亮点不够突出,成效不够明显。二是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存在干部培养力度不够、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大。各地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多数还是采用传统的模式,对群众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基层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方法、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助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社区矫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民情地图”社区矫正网格化走访环节薄弱;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涉海涉渔、精神性障碍等社区矫正对象管理难度较大,管控力量还相对薄弱。

    (四)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较弱。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基础相对薄弱强;专职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还不够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还有待完善。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还面临许多不足。“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向镇街延伸压力大、任务重;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执法效能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推广应用“一体化平台”工作力度不够大。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干部群众上法治辅导课。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更好助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完善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国家安全、民法典实施四周年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广东省法治文化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商会调委会、婚调委、企业调委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大调解”格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三)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发挥“智慧矫正中心”作用,完善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发挥社区矫正“三个基地”在管理服务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手续,加强推进信息化核查工作。

    (四)优化公共法律水平。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培训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岗位,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落实律师值班制度,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相关工作;加强与镇(街道)和工、青、妇、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情况。

    (五)强力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二是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合同)及重要事项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发挥“一统筹四统一”,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落实考核、培训、督导等工作制度,规范健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提升。四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业务能力。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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