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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1-30 11:31 来源: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汕尾市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治区统筹推进更加有力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年组织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20场次,听取法治专题工作情况报告6场次,充分利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开展宣讲活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切实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谋划法治建设的具体思路、推动依法行政的务实举措。

  2.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汕尾市城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定学法计划、圈定重点议题,带头领学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将学习法律法规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着力破解在重大项目决策、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遇到的法律难题。组织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学法制度,2025年全区共735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98.62%,有效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听取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法,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城区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带头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着力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政府依法履职能力稳步提升

  1.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围绕“优化、协同、高效”核心目标,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区权责清单4143个,并及时组织开展多批次动态认领调整工作,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服务效能提升。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市场准入更加便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286次,其中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21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1394项实现100%网上可办,其中“零跑动”事项1333件,占比95.62%,减时间93.28%。依托区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专窗,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41项,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满意度显著提升。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审查流程,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对各政策制定机关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应审尽审”。2025年共开展会同审查政策措施2件,抽查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3件。积极组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着力推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二是提升结对帮扶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建设结对帮扶的工作部署安排和年度任务清单,积极与深圳市光明区对接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在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和省组团纵向帮扶城区工作队的支持下,举办汕尾市城区中小企业合规经营与高效发展培训班,进一步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举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应诉法律知识培训班,有效推动我区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三是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制定印发我区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全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系统培训,创新实施“双随机”+信用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机融合。推行执法“观察期”和非紧急入企检查计划提前报备制度,大力推广“粤执法”“亮码入企”功能,着力解决检查扰企问题。2025年全区累计亮证335次,其中各试点单位亮证171次。

  3.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推进个体经营主体优化转型升级。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不再注销新办,直接变更升级为企业,最大程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税务等数据,大大便利群众办事。开拓“多渠道”升级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一体化”办理流程。2025年,全区新登记“个转企”259户,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市场主体持续活跃增长。二是全力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不断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件流程,实行并联审批,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在项目申报成功后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办结。2025年,审批企业投资备案项目254个,涉及总投资91.94亿元;审批政府投资项目66个,总投资达161.62亿元。三是持续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四统一”模式。重点推进镇街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完善大厅基础硬件设施,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并推动472项镇级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善美村居”,为基层群众提供预约服务,节省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四是持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持续做好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保障工作,2025年全区68部自助机累计办理业务34190笔,服务群众17896人次。推动延时服务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行镇级“周六不打烊”延时服务,将高频、急需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延时服务范围,解决基层群众“上班没空办事、下班无处办事”难题。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筑牢依法决策制度根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区、镇(街道)两级政府均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按年度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区域发展全局、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5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案件4件。二是提升科学决策专业水平。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可行性论证等科学方法预判实施效果。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政策制定等事项,系统评估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潜在风险,为决策提供精准参考。三是拓宽民主决策参与渠道。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依托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决策草案,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规范审查程序与标准,坚持以合法性为核心,并兼顾合理性、规范性,确保文件制定质量。同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与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实行集体会商、共同把关,提升审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2025年,共审查区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15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8件、重大行政决策4件、其他重要措施或文件128件,所提意见基本被起草单位采纳,从源头上预防文件“带病出台”,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安排,完善我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汕尾市城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全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各地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纳入全区法治人才培养实施计划,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建立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目前全区共有4名律师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库。大力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训,举办汕尾市城区中小企业合规经营与高效发展培训班,提升我区中小企业涉外服务水平。

  (四)行政执法能力质效持续增强

  1.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开展编制乡镇(街道)基本履职清单为契机,科学精准做好镇街放权赋能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宜放则放、宜收则收”的原则,将原下放619条事项中的402条法律法规废止或镇街承接不住的执法事项纳入回收清单,按程序报市政府公告后进行优化调整,预计调整后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为217条。督促区级放权部门落实“传帮带”工作任务,依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平台,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提供快响应、全方位、深层次的业务支持,2025年累计开展问答80次,案卷评查28次,理论培训、联合执法、一对一指导等逾300次。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5年配合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5次,目前全区持有执法证人数共551人。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镇(街道)、区直执法单位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相关培训5场次。二是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汕尾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落实上级已制定的减免责清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相关制度,并在官网或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进行公布,目前全区已有10个单位进行公示或转发。三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2024年度汕尾市城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全区107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合格率达75.7%,其中涉企行政执法案卷67宗,合格率达80.6%。常态化开展实地督查,分批次、分类别定期对重点执法单位开展针对性督查、对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走访,累计开展实地督查40余次,走访企业7家,有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以推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为抓手,督促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应用“粤执法”执法办案,推广非现场执法、亮码入企等功能应用,促进执法信息网上采集、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情况网上查询和执法数据综合分析利用,推动执法信息协同共享、公开透明,实行全方位监管。

  (五)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不断优化

  1.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调解和解率,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2025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4件,依法受理63件,审结50件,其中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结案15件,占审结案件数30%。通过“掌上复议”线上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进一步畅通群众和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渠道。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实务培训,全年组织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培训2场次,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构建“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工作新格局夯实基础。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案促改”,着力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2025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3宗,胜诉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2025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2.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加健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不断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统筹全区调解资源,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5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10次,受理矛盾纠纷调解案件923 件,调处成功923件,调解成功率100%,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民转刑”案件“零发生”。

  3.法律服务保障不断加强。一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5年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4万多份,开展群众普法活动、讲座、法律咨询等30多场次,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普法信息600多条,有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以“普法+非遗”“法治夜市”等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创建全过程,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法律明白人代表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训,着力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服务的能力,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法律专业力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5年全区驻村法律顾问讲授法治课403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199人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2件,其它法律服务1件。积极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有效维护集体资产安全,提高农村集体收益水平,推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三是全面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业务整体进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落实值班律师坐班制,为群众提供便捷、精准、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对弱势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应援尽援”。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做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2025年,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48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1件,实现受理、办理率100%。

  (六)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抓手,全力抓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定《2025年政府系统承办区两会建议提案分工方案》《汕尾市城区承办2025年政府系统市两会建议提案分工方案》,明确责任、细化节点、规范流程,全年高效完成各级人大建议33件、政协提案152件的办理任务,推动一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助力区政府荣获“承办汕尾市政协2024年度提案先进单位”称号,实现监督效能与政府效能双提升。

  2.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主动公开提质扩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政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企业降税奖补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同时,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依法合规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畅通线上平台、信函等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全流程。全年共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件,答复率与答复及时率均达100%,未发生逾期回复或未办理等情况。

  3.加强对重点任务督查。聚焦区政府重大决策、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及领导交办事项,紧盯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民生实事等重点任务,以群众利益为核心督促落实,保障各项年度承诺如期完成,全面提升民生工程质效。全年累计印发《督办通报》21期、《督查简报》41期、《督办函》5期、《提醒函》7期、《督查立项通知书》2期,开展督查约谈1次,通过清单化管理与系统化督办,推动政府体系规范高效运行。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汕尾市城区在推进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上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存在案卷制作不规范的问题。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区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较少,部分执法单位无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法制审核人员。二是普法精准性有待加强,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方式方法创新不足,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普法的探索深度和广度不够,普法产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增强。三是依法决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决策后评估机制落地不够扎实,部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未及时根据实际运行效果开展系统性评估,评估指标不够细化,对公众反馈意见的收集分析不够全面,评估结果与决策调整优化的衔接不够紧密,未能充分发挥评估对决策质量的闭环提升作用,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来,城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持续加强综合培训,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突出抓好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全覆盖式培训,持续强化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重点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具备与岗位履职相适应的综合法律知识。督促各放权单位加强实操性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二)持续创新普法宣传,提升精准化教育实效。提升普法精准性,深入研究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制定更精细化的普法项目清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普法,提高普法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创新普法方式,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元的宣传活动,增强普法体验感和参与感,巩固提升传统阵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着力规范依法决策,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论作为决策调整、终止或追责的重要依据,完善“决策-执行-评估-优化”的闭环管理,持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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