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将法治建设与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就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报告,将法治建设与住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程,认真学习贯彻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要求,以领导带头学、干部跟进学的方式,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2025年以来,通过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等学习贯彻全会法治精神3次,按时听取各线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事项上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成立执法案件和审批领导小组,重点流程、处罚裁量等提交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讨论,坚持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建筑工程项目审批优化提升,完善办事指南,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关联并审,精简施工许可证核发材料清单至11项;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将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并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推进实施,所有事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等并联审批;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工程项目事项59件,均已正常办结。二是创新审批模式,满足企业需求。按照《关于优化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汕审改办〔2020〕43号)》要求,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推进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分三阶段、两阶段或一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对已办理一张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项目,在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取单独竣工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即可单独投入使用。三是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管。我局全面落实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出台程序,持续清理不合理交易壁垒。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鼓励招标文件提前公示,2025年已实现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或招标文件公示项目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比例达到100%。同时强化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推动现场监管向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转变。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素质。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1名新增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完成执法证申领换发,全局执法人员均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定系统性培训计划,全年组织线上线下培训4次,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燃气安全执法、隐患排查实操技能,邀请省燃气协会专家开展专项培训1次,226名燃气从业人员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学时均达60学时以上,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局与纶正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翁锦莲律师为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民法典、宪法等进行讲解,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三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案卷评查。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和规范公示方式“三项制度”的落实,按时做好“双公示”平台以及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推送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对照行政许可和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采取执法人员自查、股室普查和汇总复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执法案卷自查。
(四)大力开展涉企执法集中整治。聚焦四类重点,全面排查和系统整治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为推进全面系统排查整治,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未有企业向我局或上级部门反馈相关问题。同时,我局注重利用好“12345”、信访投诉、“市长信箱”等平台积极收集有关线索,目前暂未收到反馈。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我局督促各股室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分管领导主动下沉到基层一线,从企业的反馈中发现工作人员执法不规范等有关问题。三是落实好执法公示。按照司法部门“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我局对行政执法工作在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完善公示事项,包括检查标准、检查事项及依据、检查文书、检查主体等,目前公示信息合计88条,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随着住建行业实现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物业管理等领域的市场主体数量、在建项目规模、监管事项范围均大幅增长,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的工作总量、复杂程度同步显著提升。
二是专业程度不够高。一方面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经验主义,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较为欠缺。同时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我局执法人员以土木等专业为主,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还不够高,影响工作效率。
三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一方面是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方式多依赖法律条文宣讲、发放普法资料、设置横幅标语等传统手段,形式相对单一,新媒体技术应用不足,未能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精准化、互动式普法,宣传内容与群众日常生活结合不紧密,导致吸引力和参与度有限。另一方面是未能有效利用物业、燃气企业、在建工地等住建领域阵地,宣传参与的力度和频次还有待加强,从“要我普法”到“我要普法”的工作理念还未能完全转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破解力量与专业难题。一是重点引进法律、住建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缓解人员紧缺压力。二是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增加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等专题培训频次,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执法人员开展案例教学,针对性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三是深化法律顾问协作,建立“日常咨询+专项指导”机制,让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执法案件审核、法律问题解答等工作,提高执法决策的合法性与效率。
(二)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提升宣传实效。一是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聚焦群众关心的房屋买卖、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精准宣传。二是拓展宣传阵地,联合物业企业、燃气企业、在建工地等单位,设立普法宣传点,通过张贴海报、发放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将普法融入日常服务与项目建设全过程。三是转变宣传理念,开展“普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系列活动,鼓励企业员工、施工人员、居民参与普法互动,营造“主动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推进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材料,提升审批便利度。二是完善招投标全流程数字化监管体系,强化交易数据共享与分析,及时发现和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深化联合验收改革,细化单独竣工验收的适用条件和流程,简化验收材料,提高验收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6-01-30 10:39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