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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1-27 15:4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法治理念贯穿税收征管、服务、执法全流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辖区内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各方面税收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法治建设方向

  城区税务局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核心课程,全年开展专题学习7次;组织全局干部通过“学习兴税”、“广东普法”等平台参与法治专题学习,实现全员覆盖。邀请党校讲师讲授《学思实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1场,邀请法律顾问、市税务局业务骨干讲授《新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实务2场。通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为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推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筑牢法治根基,指明前进方向。

  (二)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服务汕尾高质量发展

  坚决扛牢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主责主业,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政策调整等多重压力,通过强化统筹调度,健全完善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按月分解目标、按周跟踪进度,推动城区税收收入平稳良性增长,全力服务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扣省市发展部署。立足汕尾“海洋强市、融湾先行”发展定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中“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在坚持制造业当家、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强富绿美汕尾、唱响“海洋牧歌”、深化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创新法治服务模式。对标市委、区委、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创新推行“法治+服务”双轮驱动模式,率先优化办税大厅区域布局,打造“前台快办+中台协同+后台支撑”的三级架构体系,精准响应个性化诉求、妥善化解税费争议、充分满足特殊人员服务需求;在为大企业提供专家团队式服务过程中,持续探索推进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增强税法适用的确定性;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扩面征缴工作,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将法治要求全面融入办税服务、政策辅导、权益保护等各环节,以税务法治服务的提质升级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法

  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将“三重一大”等7大类31项重要事项决策全部纳入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范围,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持续推动决策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优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协同工作机制,依托专业人才力量,在重大法制审核、复议应诉、政策解读等工作中强化专业支撑,精准出具法治意见、规范执法流程、化解涉税矛盾,为重大决策落地筑牢法治保障。2025年以来,累积就合同事项咨询法律顾问30余份,就复议应诉事项开展咨询10余次,围绕强制执行等重大事项研讨2次,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事项共计14次。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执法标准。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公示常态化、记录全覆盖、审核制度化。2025年以来,完成权责清单修订及公示5份,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件,精准纠正了执法依据适用、执法主体适格、文书制作等方面的执法问题,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7大类58项裁量权行使,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同时,推行“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全年适用“首违不罚”案件919件,成功化解涉税争议12件,实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的执法效果。

  严格执法手段运用。聚焦欠税管理手段刚性不足,税收强制业务能力较弱等现实痛点,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建立征管、法制、专业管理机构及税源管理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通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实战练兵等方式,系统性提升强制执行业务能力,2025年以来,已完成强制扣缴217万元,同时重点攻坚某3户房地产企业强制拍卖工作,成功完成1户企业名下房产打包拍卖,清缴欠税5024万元。积极探索多样化强制执行路径,有效破解税收执法难题,切实强化税收执法刚性。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与区委网信办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动态优化舆情监测关键词库,动态优化舆情监测关键词库,将个税汇算、纳税信用评价等易引发关注的专项工作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实现对风险苗头的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围绕涉税投诉等高频风险点开展常态化排查,建立“发现-掌握-化解”闭环管理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舆情问题,切实提升涉税风险综合治理效能与信访工作质效。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涉税争议权力救济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书面审查+集体研讨+成员会审”案件审理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执法程序开展全面审查,确保审理流程正当、结果合法。2025年以来,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强化行政应诉事项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协调,规范开展证据收集、答辩意见撰写、证据质证及出庭应诉等工作。全年参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4宗,全部获得维持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有效维护税收执法权威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建立多部门联动纠纷化解机制。依托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机制,持续深化与区政法、人社、社保、医保、教育、住建等部门的联动协作,通过多部门分工配合,推广跨部门联办、社会化与多元化调解方式,构建起税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格局。同时,组建由税务师、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员构成的调解团队,规范开展咨询解答、劝解疏导、促成和解等工作,主动化解涉税矛盾。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规范透明履职

  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落实党委全面监督,通过列席重要会议、开展专项督查、压实监督台账等方式,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全过程监督;同时做实纪检专责监督,聚焦“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精准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监督,紧盯发票管理、出口退税、违规风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对照核心风险点细化内部控制措施,切实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依托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纪检委员履责时间”等载体,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推动各类监督力量贯通融合、同向发力,持续提升监督质效与治理效能。

  推动涉税信息规范透明。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全面及时公开各类涉税事项与执法信息,保障公众合法权益,2025年公开新修订的区局和各基层分局权责清单,发挥好权责清单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与政策解读,通过“流动税法课堂”等场景化活动与系列案例报道,使政策宣传更接地气、富有感染力。2025年累计在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新华网等各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8篇,被采用、发布超200次。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扎实推动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城区税务局贯彻落实总局《深化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要求,率先优化大厅区域布局优化功能布局,做好区域支撑,打造“前台快办+中台协同+后台支撑”的三级架构体系,切实响应个性化诉求、解决税费争议、满足特殊人员服务需求。

  扩大非接触式办税和落实跨区通办。积极推广税务总局发布的233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并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基础上,通过远程帮办等形式最大程度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深化“税务+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依托征纳互动服务平台开展跨区域协同办理,做到有回复、快解决、不拒接,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异地税费事项“就近办”的实际需求,大幅降低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办税负担。

  (九)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全面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主持召开依法行政会议2次,带头讲法治课1次。统筹推进重大税务事项决策,对税收执法规范化,重点难点攻坚项目等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并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汕尾市城区税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教育培训方案》,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开展学法;把法治基础建设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定期听取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综合性税费政策研究、行政复议诉讼办理等工作汇报,确保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落地实处。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城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依法治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一是个别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还有待增强。部分执法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专业能力未能适配税收执法精细化、规范化的工作需求,在执法文书制作、送达等关键环节暴露出规范性问题,如对行政复议前置类事项未严格履行前置告知要求。存在的原因主要是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操性不足,多以理论宣讲为主,缺乏结合典型执法案例的沉浸式、场景化教学。对执法考核监督的刚性约束不够,对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跟踪未形成闭环管理。二是税收共治效能有待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税机制不够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数据交换标准不统一、接口不兼容,导致涉税信息的共享深度和广度受限,无法形成数据聚合效应;联合执法的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滞后,缺乏明确的权责划分、流程规范和成果反馈机制。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顶层设计层面的统筹协调,各部门在税收共治中的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同时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难以调动各方参与协同治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党建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学习内容,推动干部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内涵和实践要求;紧扣广东省经济发展主线,坚决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紧扣区域发展和民生保障,精准落实惠民税费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推动汕尾区域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二)坚持科学谋划,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化税费征管改革,以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核心,优化申报质量管控、数据治理、岗责机制等基础环节,统筹做好“强基工程”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风险防范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创新新业态征管服务,研究适配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税收征管措施,完善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保障试点政策。

  (三)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提升税收法治水平。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线上法律知识学习,执法风险警示等活动,引导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案件工作机制,提高案件处理质效,组建“法制骨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办案团队,集中攻坚复杂复议诉讼案件,并规范案件办理全流程,建立“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审理办结—复盘总结”工作闭环,形成典型案例库并在全局推广学习,切实提升法治化水平,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提质增效。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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