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 > 2025年
分享到: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1-16 10:17 来源: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将法治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积极推动区政府九届一百一十三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统计法》),我局主要领导汇报了《统计法》新修改主要内容,并就今后工作中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统计法》提出了思路,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强调讲话,要求统计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依法统计,推动城区统计工作上新台阶。局分管领导到区委党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向区各级领导干部宣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共同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二、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抓好学法用法。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辅导、警示教育会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广东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及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精神,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督促领导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学习强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学法考法。

  (二)扎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一是有效规范开展统计执法

  检查,整合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2025年,汕尾市城区统计局联合市统计局对全区(含市直)11家“四上”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本级开展执法检查共9家,检查涵盖工业、投资、建筑业、贸易业、服务业等重点专业,通过现场向被检查单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检促改,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二是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电子台账工作,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电子台账培训会,对企业使用电子统计台账应用程序教学及答疑解惑,持续推进统计电子台账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公示统计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双公示”等信息,强化事前公开透明度;规范执法文书,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含文字、音像记录),确保事中行为规范可回溯;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内容、流程与责任,做到事后审核全覆盖。通过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加强了执法监督,提升了统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与公信力。

  (三)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行动。根据《汕尾市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行动方案》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印发《关于成立汕尾市城区统计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根据城区贯彻落实《汕尾市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清单,在全面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建设、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全面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方面,认真梳理问题、持续整改,按时报送涉企行政执法有关材料,并对2023年以来有效执法案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对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和上级统计局要求,

  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整理归档,形成“一案一档”。

  (四)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高依法统计水平。一是全局执法人员参加2025年度全市统计执法工作培训班,学习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及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业、工业、劳动工资等专业执法技能专题培训,并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动执法专项行动培训会、一体化平台视频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推动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提升本单位统计执法队伍的能力与水平。二是为进一步壮大本单位执法力量,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本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并完成广东省统计局组织的线上和线下考前培训,目前,汕尾市城区统计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持证人员3人(2025年新增1人)。

  (五)开展统计普法工作。汕尾市城区统计局坚持常规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线上+线下”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抓住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充分利用“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普法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二是结合日常工作面对面宣传,利用统计业务培训、入库纳统指导、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走访等“送法入企入户”,同步开展普法工作,面对面向区直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有关部门、广大调查对象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汕尾市城区统计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统计法治工作要求日益全面严格、我局无设置专门执法监督股室,统计执法基础薄弱,统计执法力量与执法需要不匹配,执法实践经验不够,统计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统计法治宣传仍需深化。一方面,仍有少数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高,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配合不够,个别调查单位存在迟报统计调查资料等的现象,不了解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统计违法的严重性,统计法治宣传仍需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载体丰富性、普法宣传覆盖广度有待提高,在创新普法教育内容和形式上仍需作出更多突破,在探索践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上发力,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宣传覆盖面,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下一步,汕尾市城区统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进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习、学法考试等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水平以及依法行政能力,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二是持续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尊法守法自觉性,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支持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