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 > 2025年
分享到: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报告
2026-01-07 11:1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25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转发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市区府办函〔2025〕82号)《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汕市区府办函〔2024〕1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坚持改革创新,紧扣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模范引领,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做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组织开展“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上率下,领导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党组领导,强化党组对法治工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案件办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情况汇报,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并明确牵头股室和各股室职能。

  (二)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优化调整,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执法事项优化调整。依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汕尾市卫生健康局(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汕尾办发〔2024〕23号)规定,汕尾市卫生健康局执法监督科依法行使市城区范围内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等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结合《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卫生健康局机构编制数等事项的批复》(汕市区机编〔2025〕22号)要求,我局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执法工作,落实上级交办的执法协助任务,确保市城区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工作上下联动、衔接顺畅、执行有力。

  2.依法落实政务事项管理。全面核查卫生健康部门职权信息431项。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实行网上办事公开透明制度,简化办理手续,优化许可流程。同时,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执法,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

  3.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统筹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电子证照核验、当事人告知承诺,深化诊所备案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持续完善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

  4.高质量完成各项审批服务。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均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清单化管理,全部进驻一网、一门、一窗,采用“不见面审批”,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及“轻松办、邮件接办、容缺容错办”等审批服务便民化“4+X”模式。

  (三)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大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25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5条,内容主要涉及机构信息、部门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财务预算决算、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健康知识等。

  2.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制度,强化对重要政策文件、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对文件文稿和合同文本的法律依据、表述规范性、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等要素严格把关,防范行政和民事法律风险。

  3.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质量评估。严格按照《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定期执法质量评估制度》文件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2025年共组织行政执法质量评估两次,同时深化评估结果应用,迅速督促落实整改,案卷质量有较大进步,发挥了抓小、抓早、抓实,强化监测预警的关键作用,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财物处理、办案效果、卷宗质量等方面,充分发挥了评估结果运用和引导作用,有效提高案卷质量,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为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重大作用。

  (四)积极预防医疗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构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体系、重大涉医案件联合调处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指引患方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减少缠访、闹访。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投诉接待处理“十应当”,提高接待处理质量。开展相关纠纷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五)多维度发力,着力提高卫生健康监管水平

  1.注重队伍建设。将7个乡镇(街道)卫生院12名卫生协管员纳入执法队伍后备力量管理,同步开展协管工作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协管执法人员的卫生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一线工作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2.打造综合监管新格局。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预警和联合惩戒,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卫生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3.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运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建立完善“以案促管”通报机制。结合医疗机构自查总结反映的违法执业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活动。

  4.依法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我局深化运用汕尾粤执法办案平台(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2.0版,保障执法信息数据安全,稳固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尊法守法意识

  1.强化普法全年谋划。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制定并印发《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普法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谋定全年普法工作要点,有力保障普法工作有序稳步实施。

  2.推动普法融入日常。我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不但通过在单位设置普法宣传展点、宣传栏、定期发放宣传读本等传统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法律法规、政策通知,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LED宣传屏、电视视频等新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增加宣传效果,提高群众知晓率。

  3.持续丰富普法场景。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8”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日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的集中宣传活动。其中,“4・15”期间,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主题,通过线上专栏、阵地宣传、咨询服务等形式,重点强化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开展“法治益企行”主题活动,通过短视频、公益广告、义诊普法等形式,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生活。“12・4”宪法日宣传周,直接进社区以“医疗服务+普法宣传”的温馨方式,现场给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同时也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折页、法治宣传手册等资料,让群众在实际体验中理解宪法价值。

  二、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

  2025年,区卫健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市城区卫生健康监管领域点多面广、业态多元,覆盖群众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多个方面,监管任务日趋繁重。自区、乡镇机构改革后,我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人员配置大幅精简,根据《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卫生健康局人员编制事项的通知》(汕市区机编〔2022〕73号)核定,我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仅2名,现有人员力量与繁重监管任务不相匹配。同时,监管执法保障条件不足,目前我局暂无公务车和执法车辆,监管设备配置和工作经费保障也存在缺口,导致现场检查、应急处置等执法工作开展受限,影响监管执法效率与覆盖面。

  (二)专业结构欠优,办案质效受影响。执法队伍中,医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背景人员占比偏低,面对复杂的医疗卫生专业问题和新兴健康业态监管,专业知识储备不足,难以准确判断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执法效能和案件办理质量。

  (三)普法宣传形式创新性不足。部分单位仍以传统宣传方式为主,利用新媒体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沉浸式普法的探索不够,对年轻群体的吸引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思路

  我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卫生健康普法治理能力。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事项: 

  (一)完善执法保障体系。对接区财政局,申请执法工作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车辆购置,优先解决无车辆的突出问题。

  (二)专业技能培训。邀请市卫健局有经验的执法同志针对我局业务股室和协管人员开展医学常识、公共卫生监测、新兴健康业态监管等专题授课,重点提升对复杂专业问题的判断能力。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新媒体应用力度,制作普法短视频、动漫、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提升普法吸引力。开展“法律进医院、进社区、进学校”主题活动,丰富互动式、体验式普法形式。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