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市委、区委各项工作安排,以法治思维赋能民政工作,以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上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2025年,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落地生根,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法治赋能与民生改善同频共振。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一是构建系统化学习体系。制定《区民政局党组202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核心学习内容,建立“党组领学、支部研学、股室联学、个人自学”四维学习机制。全年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10多次,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多次,实现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全覆盖。二是强化靶向性学习实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与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推动干部职工精准掌握法治工具。三是推动学用结合转化。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要求,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学习成果破解社会救助精准度、养老服务监管、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等实际问题,形成《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幸福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工作的调研报告》等报告。
(二)锚定中心任务,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一是依法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规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事项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5年1-12月,全年发放低保金3262.49万元、特困供养金1611.87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金355.2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52.19万元,所有资金均按时足额直达保障对象账户,发放合规率100%。二是依法规范社会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规范,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流程,全年办理登记9027件,合格率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法治监管,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核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规范等法定要求落实情况,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率100%。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严格落实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程序,完成146家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8家,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水平显著提升。
(三)强化执法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健全执法工作机制。优化“跨股室+跨业务”“执法人员+业务人员”执法协作模式,明确执法职责分工,建立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图,规范案件受理、调查、审核、决定等环节程序,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覆盖。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民政领域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内容,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显著提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执法案件审核、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有效降低执法风险。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围绕社会组织监管、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全年开展行政检查31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9件,案件办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股室普法职责和任务清单,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办案、业务办理、服务群众全过程。在婚姻登记处摆放普法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婚姻登记咨询。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线上通过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民政法律法规解读、政策问答等内容;线下组织“双百”社工、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普法,重点宣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聚焦重点群体普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服务,走进养老机构为老年人讲解防范养老诈骗相关法律知识,为残疾人及其家属解读帮扶救助政策,切实提升重点群体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结合群众对民政服务的新期盼,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具体如下:
(一)法治理论学习深度和实效仍需提升。一是学习针对性有待加强。虽然构建了系统化学习体系,但部分学习内容与基层民政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对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一线业务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点解读不够深入,导致干部职工在具体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有欠缺。二是学习形式创新性不足。学习形式仍以集中授课、专题研讨为主,案例教学、模拟执法等互动性强的学习形式运用较少,干部职工参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部分干部存在“被动学、应付学”的现象。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主要是对法治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真正将法治学习作为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举措。
(二)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短板弱项。一是执法力量依然薄弱。受编制限制,区民政局仍未设立专门的执法股室,行政执法工作均由各业务股室人员兼任,同时,业务股室日常工作任务繁重,执法人员需要兼顾业务办理与执法检查,导致投入执法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严重不足,难以开展常态化、深层次的执法监管。二是执法办案质效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证据收集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等掌握不够熟练,存在执法笔录制作不规范、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此外,由于民政领域部分执法事项专业性强,如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安全监管等,执法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难以精准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影响执法办案质量。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体制机制限制,基层民政部门编制紧张的问题长期存在,难以单独设立执法股室;二是执法培训体系不完善,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多以通用性法律法规为主,针对民政领域专业执法事项的培训较少,且缺乏实战化演练,导致执法人员专业能力难以提升。
(三)普法宣传工作精准度不足。一是普法对象针对性不强。普法宣传多采用“大水漫灌”的方式,未能充分结合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展“精准滴灌”,如对农村困难群众重点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但对政策申请流程、法律维权途径等解读不够细致;对老年人重点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但对养老服务合同纠纷处理等法律问题关注不足。二是普法内容实用性不足。部分普法宣传内容过于理论化,缺乏具体案例支撑,群众难以理解和掌握,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相关条款的宣传,仅简单解读法律条文,未结合实际案例说明具体适用场景,导致群众学习效果不佳。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将普法工作视为“软任务”,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缺乏系统的规划和部署;二是缺乏专业的普法工作队伍,现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缺乏普法工作专业培训,难以开展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党组书记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法治就是抓稳定、抓法治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统筹推进、狠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高位推动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亲自研究解决法治学习、执法监管、普法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各责任人,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完善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统筹协调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对各股室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带头尊法学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带头领学,并引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深刻领悟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二是带头参与法治学习培训。主动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带头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带头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涉及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均提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重大决策及重大事项均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一是督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亲自协调解决执法培训、执法装备配备等事项;定期听取执法工作汇报,督促相关股室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确保案件依法规范办理。二是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创新。亲自督促相关股室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普法力度,现场为群众解读政策、解答法律咨询,带动干部职工深入挂驻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三是强化法治与业务融合。在推进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工作中,始终坚持法治引领,要求各股室在业务推进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年度,区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强化精准化学习。修订完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围绕民政业务重点领域,开展“靶向性”法治学习。二是健全学用转化机制。建立“学习-实践-评估”闭环机制,将法治学习成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学用转化成果评估,对成效显著的予以推广,推动法治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法治骨干,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等,提升法治专业水平。
(二)强化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充实执法力量。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编制,推动设立专门的执法股室;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跟班学习、实战演练等,提升执法专业能力和实战水平。二是完善执法机制。进一步优化“跨股室+跨业务”执法协作模式,明确各股室执法职责和协作流程,规范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环节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殡葬违规行为、社会救助骗取补贴、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运营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主动排查违法违规线索,提高执法案件数量和质量。
(三)创新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开展精准普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村困难群众等不同群体,制定“定制化”普法方案,重点宣传相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丰富普法形式。加强线上普法阵地建设,利用局官网、工作群广泛传播;加大线下普法力度,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活动,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普法宣传工作常态化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各股室日常工作任务,明确普法工作重点。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未发生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力导致的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未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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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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