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力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领学督学,以上率下,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坚持会前学法,组织开展学习法律知识16场;多次带队前往基层开展宣讲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多次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础。
(二)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1.全面深化司法领域改革。一是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力、审判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明确检察官办案全责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权责,强化“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科学划分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二是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动民商事案件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速裁程序的适用以及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裁判文书的适用,年末存案同比减少12.96%,平均结案时间比上一年度减少13.77天;深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共3059件,速裁快审率达82.23%,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繁简得当,科学配置审判资源,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2.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围绕全面推进县域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认真谋划建议调整由城区实施的上级行政职权事项,在省、市有关部门调整12项行政职权由城区实施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第二批市级行政职权共23项下放或委托城区实施,其中采取下放方式5项、委托方式18项。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打造智能化、便捷化的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全程网上办理为主,实体窗口办理为辅,终端自助办理为补充”“一网通办、一窗通取”的企业开办服务模式,全面降低企业开办时间成本,2024年全区新登记经营主体11244户,同比增长1.57%,其中新增企业3761户,同比增长62%;全面深化投资审批便利化改革,不断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件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二是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开拓“多渠道”升级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一体化”办理流程,精准并疏通个体户痛点堵点,2024年全区“个转企”267户,同比增长34%。
4.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压实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做好增量文件审查工作,全面加强和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落实,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相关政策措施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况。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我区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对各政策制定机关报送的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抽查,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由相关政策制定机关按程序进行修订或废止。2024年共审查相关政策措施8件。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2024年累计审核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16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1件、协议4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组织全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为法治城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2024年,我区共办理6件重大行政决策、43件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解答各级领导和单位法律事务咨询600余次,确保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的合法性。
3.持续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2024年,我区共计收到复议申请8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7.69%,受理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0%,不断提高行政复议“首选率”。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业务培训共计4场次,有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能力,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构建“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工作新格局打开了新局面。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科学精准做好镇街放权赋能工作。经两次优化调整,我区目前下放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共619项,涉及执法领域9个。全面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探索新型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推动执法信息协同共享、公开透明,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狠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城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案卷合格率达85%,进一步督促执法人员端正执法理念,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公信力。二是常态化开展实地督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批次、分类别定期对重点执法单位开展实地督察。2024年,累计开展督察50次,其中督察各级行政执法单位41场次,走访重点领域企业7家,有力整治我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实行全覆盖式培训,开展培训3次,累计培训200人次。督促各级执法单位按要求、按时完成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进一步加强镇街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能力培养,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执法能力。
(五)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1.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立平安稳定“四人小组”,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行动。2024年全区共受理、排查矛盾纠纷668宗,调处成功668宗,调解成功率10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64宗,排查发现矛盾纠纷数66宗,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全区共聘请12家律师事务所26名律师担任全区9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驻村法律顾问讲法治课35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172人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50件,其它法律服务1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有效维护了集体资产安全,提高了农村集体收益水平。开展全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召开履职评议会,经综合考核,2024年全区共聘请的26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均为合格。
3.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开展多元化普法模式。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法治文化文艺演出、法律服务咨询、法律专题讲座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0多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法治号APP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发布普法宣传信息动态345条,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二是组织全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开展全区集中培训活动4场次。三是组织开展全区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进一步提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2024年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参考人数7341人,参考率达到98.05%,优秀率达到98.98%。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2024年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4.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落实值班律师坐班制,为群众提供便捷、精准、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2024年,提供群众来访来电咨询655人次、线上咨询3693人次。二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对特殊困难群众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推进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告知承诺制”“市域通办”等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三是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通过监督检查、案卷考核评估、回访当事人等措施,加强办案质量管理,确保“应援优援”。2024年本级案件评查工作抽查案件合格率100%,优良率达73.3%。
(六)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力抓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办理省人大建议3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113件、区人大建议14件、区政协提案84件,区政府荣获“承办汕尾市政协2023年度提案先进单位”称号,切实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
2.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程序,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网站发布信息内容准确、发布及时、表述规范。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件,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达100%,未出现逾期回复、未办理等现象;共收到市长信箱、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平台网络问政交办件71件,均按程序进行处置及答复。
3.加强对重点任务督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针对我区各项重点领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力求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落细,有效推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印发《督办通报》23期、《督查简报》20期,下发《督办函》6期、《提醒函》4期、《督查立项通知书》5期,开展督查约谈3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4年以来,我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需持续深入。理论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学习还不够全面、深入,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干部的法律素质有待提升,法治建设与主责主业融合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还有差距。个别单位没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程序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现有的法律专业人才队伍,与全区法治建设的需求还不能完全适应,行政复议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公平竞争审查人员配备率较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还不够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持续推进。四是普法工作水平有待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推进落实,普法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在探索践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上发力不够,“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融入法治实践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下来,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其丰富内涵、核心要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二)着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完善审核标准、审核流程等配套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紧盯行政执法薄弱环节,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采取案件解析、现场讲解、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行政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助力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落实《汕尾市城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加强全区干部队伍普法培训和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大普法”格局。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扎实有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深化“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活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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