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区发展改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抓好理论武装。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发改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同步推进。二是注重集中领学,坚持个人自学。结合局党组会、“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广泛开展个人自学,督促干部职工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广东干部网络学院等重要平台。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全局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普法学习覆盖率和考试优秀率均达100%,实现以考促学,深度普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一是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切实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全面落实局主要领导“述法”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注重建设高素质的法治队伍,重视法治人才培养,确保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高效规范运转。
(三)政务职能依法履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化投资审批便利化改革。一是全力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不断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件流程,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实现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审批目标(不包括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我局审批的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共279个,涉及总投资107.92亿元。二是全力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的审批时限在项目申报成功后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办结。实行并联审批,实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工程招标核准合并办理,同时出具批复文件,进一步为我区加快项目落地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2024年,我局审批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59个,总投资达163.86亿元。
2.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畅通经济循环,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工作方案》,力争三到五年取得实质性进展,各项基础制度规则和配套政策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二是开展案例排查工作。2024年以来,共开展1期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案例排查工作和1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工作,牵头区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国家通报案例的具体内容,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类似违规行为,做好排查和整改工作。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汕尾市城区优化营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汕尾市城区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统筹规划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总体布局,充分发挥营商环境改革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是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汕尾市城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专班组建方案》,建立起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搭建起政府-企业-银行沟通桥梁。全面启动我区“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指导和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建立走访小组,树立起时间表、任务图,摸排我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两难”问题。
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制定出台《2024年汕尾市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依托汕尾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监管平台-省信用评价结果”栏目,积极推广相关监管部门查询应用国家对企业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推动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二是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和做好“非标准数据”“疑问数据”整改,全面压实数据报送单位责任,督促存在瞒报、迟报的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我区报送数据的及时率、合规率。三是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修复及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信用修复及严重失信治理座谈会,向企业相关负责人解读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失信信息信用修复的政策法规、申请要求等,引导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推动企业守信合法经营,重塑企业信用。
5.深化行政执法机制。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履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职责,按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和更新我局的行政执法情况,并在每年初将上一年度的行政执法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监督。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作出的执法决定均能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案卷文书基本要素齐全、填写规范等等,符合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性标准和规范性标准。严格按照案卷规定实行一案一卷,按规定装订,遵照档案法统一归档。
6.开展普法宣传。建立日常法治宣传与“6.14”信用日、“粮食安全宣传周”、“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大节点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机制,多次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粮食流通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会对国家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政府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够强,投入法律知识学习的时间精力有限,对理论知识的科学体系特别是新时期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掌握不够全面和系统,未能充分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
(二)普法宣传和公众参与的效果仍有待提高。政策无法高效触及企业群众,政策解读、普法宣传的手段相对单一,生动性和活泼性有待加强,大部分普法宣传工作仍停留在派发宣传资料、贴海报等传统宣传方式,存在宣传形式简单、创新不够的问题,需更加深入群众,开展立体化、多样性的法治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三)法治教育培训效果有待提升。近年来,法律法规出台、修订、修正的范围很大,学习要求日益提高。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工作中的新问题不断出现,日常开展的业务培训难以有效覆盖到所有业务骨干,仍需进一步加强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
(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专业人才缺乏。发展改革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且部分执法人员专业背景与执法工作要求不完全匹配,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不够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队伍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面加强理论系统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二)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继续加强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按照部门分工,定期跟进工作进度,及时梳理先进案例和做法并深入做好推广工作,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社区、乡村,摸排辖区内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摸排审核形成“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将企业推送给银行机构进行融资授信审批,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两难”问题,为我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注入新动力。
(四)强化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严格按照信息目录要求,规范数据报送,做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实现“双公示”数据错误率、迟报率、瞒报率“三清零”,不断提升我区信用信息归集水平。
(五)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畅通问题反馈的渠道和监督机制,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工作,确保统一大市场建设系统协同、稳步推进。
(六)加大发展改革领域普法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探索灵活高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新模式,多举措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
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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