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及城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紧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
思想引领是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动力源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教育与思想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当前的具体工作,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和推进法治建设。2024年以来,我局党组召开“第一议题”学习26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和专题研讨学习15次,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学习70余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法治广东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以及城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城管职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治理能力治理效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举办普法培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氛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抗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单位长远发展战略层面。牢固树立依法决策议事,针对工程招标、重大决策、执法疑难等上会议题,均要求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并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决策过程把好法律关,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律意见16份,合法性审查各类合同66份。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我局共参加行政执法案件应诉1宗,开庭共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通融合,坚定不移地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多措并举治违控违。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体系,出台《汕尾市城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汕尾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指引》,压紧压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指引,进一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提升在建违法建设查处效率效能,打好我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2024年治理违法建设213宗,治理违法建设总面积约8.4万平方米。
2.严把审批关,优化审批程序。按照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有关要求,承接市住建下放至我局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共12项,逐项完成具体工作交接并优化有关审批文档、程序、注意事项等。截至2024年12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即办率达到100%,解决了审批服务工作的核心问题,促进审批提速。今年以来,办理广告审批事项共10宗,其他审批事项共59宗。
3.环卫保洁作业精细管理,垃圾处理及分类规范有序。一是落实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巡回清扫冲洗工作,道路机扫率达到99%。二是对市城区主次干道及大型公共场所的“牛皮癣”进行清除,并报停“牛皮癣”手机号码。三是对我单位自管公厕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工作,并定期检查公厕设备。四是保证各大活动及会议期间的环卫工作,全力配合在市城区内举办的各大活动及会议。五是我单位辖属生活垃圾中转站已涵盖全区各镇(街),实现“一镇一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镇(街)已全面建成垃圾收集点,并配齐清扫保洁人员,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同时,多措并举,巩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事业。一是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推进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二是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学校、小区等场所开展巡查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先进行教育劝导、责令整改,对多次劝导仍未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2024年,区分类办共立案处罚8宗。三是广泛宣传教育,推动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并定制垃圾分类大型宣传广告。
4.多措并举,强化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一是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按照市、区两级工作部署,我局坚持“721”工作法,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推进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加大对沿街商铺的“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力度,加强对市城区沿街商户店外经营、擅自摆摊设点及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2024年共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制1.43万余家,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1.88万余宗。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对辖区“泥头车”出入重点的路段和区域进行排查,严查“泥头车”带泥上路、未密闭运输、“扬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2024年检查“泥头车”1700多辆次,共处罚15宗,处罚金额3.9万元。根据《汕尾市城区规范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查处整治方案》,我局加大对市场周边、大型商场门口及学校周边,特别是对海滨大道的摩托车在人行道违规行驶及停放行为的教育劝导力度。2024年共教育劝导摩电车辆在人行道违规行驶及乱停乱放共2.7万宗,共暂扣二轮摩托车22辆、智能共享自行车332辆,处罚11宗,罚没金额21800元。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工作。安排专人收集、审核、上传、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024年共公示行政执法案件244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15宗、行政许可案件69宗,行政检查案件57宗,行政强制3宗。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三是充分发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作用和地位,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宗。
2.持续深化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实现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统一归集共享。严格执行《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工作。完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逐步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大幅提升。
3.落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整理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配合区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同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共四次,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案卷制作质量,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做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声,事事有着落”。2024年,共受理信访投诉类案件1809宗,其中12345平台1748宗、信访案件61宗,目前已完成回复1780宗,剩余29宗正在有序办理。
5.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根据《2024年汕尾市城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基层行政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行政执法关键环节,严格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对行政执法案件多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全面自查自纠、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提升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保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履职能力。积极组织有资格的新进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领取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现我局共有42人持有执法资格证,其中今年新增13人。二是举办各类行政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局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素质,积极落实“传帮带”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建设。2024年,我局共牵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共5次。
2.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组建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购买日常法律咨询、执法培训、行政诉讼等服务,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我局现聘有法律顾问两名,并依法向区司法局进行备案。
(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有关要求。一是将普法纳入我局工作总体布局,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重点工作和工作保障。二是申报并成立“八五”普法基层阵地并借此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开展群众性户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结合“宪法宣传周”、“环卫工人节”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摆摊走街进店发放宣传手册、执法人员讲解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我局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创新不够,宣传力度、广度不足。因财政和人员等方面制约,普法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较为单一,如多数普法还是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主,不够丰富,宣传渠道有限,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还有所不足,普法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今年举办大型普法宣传活动次数较少,主要针对沿街商铺和环卫工人群体,受众人员较窄,普法力度、广度有待提升。
二是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按照2023年12月29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收回由乡镇街道实施的住建部门县级行政执法事项39项,新增住建部门3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由乡镇街道实施,调整后由镇街行使的合计171项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减少至135项。而城区收回的住建部门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多为违法建设有关执法事项,收回后仅由我局单独行使,既加大了违法建设能否被及时发现控停的风险,也大大增加了我局行政执法的压力,行政执法力量亟待加强。
六、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将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示范带头作用引领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进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依法履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在政府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我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复杂疑难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加强指导。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素质。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根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需要,加强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在行政执法、履职的全过程实时普法、“以案释法”,在提高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基本法治理念、熟练掌握常用法律知识的同时,对人民群众同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二是深入基层,送法上门。印发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容市貌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向各街道、小区、公司商铺发放法律宣传读本,并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深入城区建筑工地,有针对性地向现场建筑施工人员普及建筑施工安全常识以及消防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传播手段和方式创新,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以典型案例代替说教式普法,降低法律专业性理解难度,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使法制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深、成效更好。
特此报告。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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