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着力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在财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上下功夫,通过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护航新时代汕尾市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局内每月组织开展“第一议题”累计学习25次,专题宣讲2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和年度普法计划的重点内容,推动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带头遵法守法,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表率,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基本功。加强对局内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汇报会,推动落实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相关任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局班子成员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拟定《汕尾市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报告的管理规定(试行)(送审稿)》,持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国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二是制订《汕尾市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送审稿)》《汕尾市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逐步完善国企人才结构,提升所属企业运转效率,强化参股企业监督管理。三是优化区属国企考核机制。修订区属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推动国企实施分类考核,合理设置薪酬结构,调动下属公司、员工积极性。四是提升企业合规治理水平。增加集团合规管理职能,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工程项目运营等全过程合规审查,促进国企依法稳健经营运行。五是印发《深圳光明—汕尾城区风险补偿金方案(试行)》,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推动深圳光明区与汕尾城区深度合作发展,产业协作不断走深走实,引导产业合理有序转移,做好产业共建和高质量发展,加大金融资源对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更好发挥金融“活水”作用,通过政府、银行、政府性担保机构三方合作共同开展“政银担”业务,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坚持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采购招标处罚、政策法规及解读、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政务信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培训、学法考试、专题讲座,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财政干部参与两期行政执法证考试,已有7人取得行政执法证,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队伍力量。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现场执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规范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行政裁量权实施规范。
(四)助力优化政府营商环境。配合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清风伴企行”政府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预算单位政府非税收入落实情况等,进一步提升主体责任履责能力,降低政府廉政风险。针对辖区各预算单位开展政府涉企乱摊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挑选城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开展现场抽查,促进优化辖区政府营商环境。
(五)强化国资监管体系。一是持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国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二是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城区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所属企业运转效率。
(六)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一是开展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打造多链条、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管平台。推动修订区级监管制度,出台相关指引文件,制定社区股份公司内控制度范本。二是抓好集体用地项目开发。制定并印发《汕尾市城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同时成立汕尾市城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由区财政局各股室人员开展实地督查。切实推进“三资”财务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动农村“三资”财务管理提质增效。
(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时事热点普法。组织财政干部职工集体观看社会法律题材纪录片,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大力开展社会普法活动,通过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向考生深入宣传民法典。二是组织法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法纪、坚定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底线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带动国企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发动区属国企开展法治培训讲座、多媒体宣传活动,促进法治文化在企业中的深入发展,形成依法治企、依法护企的经营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亟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财政业务工作岗位与财政法治工作岗位人员的交流轮岗不够,缺乏一批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二是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碎片化地学,法治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力度效果有待提升。三是对各镇(街道)财政结算中心的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不够,法治宣传创新不够。普法教育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缺乏新颖性和吸引力,普法工作深度不够。干部职工主要通过自主学习法律条文、经典案例提升相关法律知识,对法条字面理解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及时理解、掌握新政策、新法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区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的联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因含政府采购、合同等业务模块自行采购平台仍在完善,需进一步加快运用自行采购平台监管进度。五是对比国资国企面临的全面深化改革、增强核心功能和竞争力的要求,由于对企业法治建设指导力度不够,法治工作支撑服务重大改革创新、重要经营活动的作用仍显不足,国资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六是因区财政局与区国资中心进行合并不久,与区属国企的普法联动机制尚为缺乏,需进一步强化法治交流。
(二)2025年工作计划
针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预算法,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实施好2021-2025普法规划,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做好财政普法宣传,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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