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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30 16:50 来源: 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23年,城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汕尾市城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以及下一年推进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城区税务局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的形式学习30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6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全力做好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下的税收工作。二是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列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内容,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主要篇章内容3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在公务员初任培训、执法资格考试培训以及年度学法考试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课程,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大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税费优惠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税费政策建议收集机制,通过多角度宣传、编制“加计抵减一文通”等辅导指引、纳税人红利账单推送等举措,多部门共同推进政策落实。二是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对接区委区政府“百千万工程”具体工作安排,聚焦我区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细化推出税收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三大方面15条措施,编发《支持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制造业当家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绿美生态建设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等政策指引,高站位、高水平谋划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市税务局联合承接汕尾综合保税区的打造、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自贸区建设相关工作等,高水平打造中国(汕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园区等对外开放合作平台,为汕尾谋求更大的对外开放空间。

  (三)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将“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全部纳入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加重大税收决策探讨和合同事项的审核,协调法律顾问进行合同审核50余份,参加重大争议事项研讨2次,为城区税务局依法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着力推进精确执法进程。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税务执法领域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好两批14项“首违不罚”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行政执法平台、官方网站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及时做好动态更新,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持续提升执法质效。2023年更新执法人员信息19人次,维护权责事项20项次,行政许可事项修改保留1项;进一步规范进户行为,根据省局、市局的部署,自6月1日启用大数据平台“进户统筹”模块,通过大数据平台发起进户审批流程,推动实现进户执法行为“非清单不进户,进户前必审批,全流程严规范”。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缴费。严格执行税务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仅保留“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个行政许可事项,简并办理程序,减少材料报送,实现全程网办,限时办理;严格执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落实好12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注重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联动,持续巩固“减证便民”工作成效;积极主动推行依申请事项审批环节由税源管理部门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实现25个高频涉税费事项前移管理,推动事前管理转化为事后监管;前期试点“同城通办”事项,实现12大类284项税费业务“同城通办”;后续以“全程通办”为主、“同城帮办”为辅形式实现390项依申请事项全部可“同城通办”。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协同市、区两级部门明确首批19项社保、医保、税务“一窗联办”事项,开设“社保医保缴费税务联办专窗”,将“多厅多窗分办”改革为“一厅一窗联办”;贯彻落实首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点对点辅导辖区内7家代收代缴保险机构,实现向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开放全国车船税缴纳情况免费查询或核验接口;强化数据互联互通,电子税务局上线应用新办智能化开业模块,智能感知市监部门开业数据,智能识别开业风险,自动完成涉税信息采集、发票票种核定及税费种认定数据。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紧抓“两会”等重要时点,加强对线上线下各类宣传物的检查梳理,严格把好意识形态关;围绕涉税投诉等情况开展风险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最大限度将风险化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2023年城区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开辟多个纠纷化解渠道。推出“老余工作室”“税法援助专窗”“智能导税”社保医保“一窗联办”等特色举措,打造“法治不缺位、矛盾不上交、服务不打烊”的“枫桥式”税务局,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统筹信访工作力量,着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压实首办责任制,坚持依法分类处理,强化督导办理,按时保质解决信访事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2023年共接收处理信访事件13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并回复。

  (七)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多措并举加强行政监督。推进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任务分工》,充分发挥纪检部门专职监督,切实加强部门职能监督和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快速反应、数字化电子发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监督工作,持续紧盯两权运行中的问题和风险。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依法履职、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工作方式,注重规范办理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和理解。2023年城区税务局协助办理市两会建议提案1份,协助提供市政协提案办理意见1份,上述建议和提案均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办结。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制定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质量,用心用情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行政相对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八)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深度融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力配合完成《汕尾市城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依托电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远程可视化平台等办税渠道扩围线上办事项范围,全量上线税务政务服务事项至“善美村居”“善美店小二”等本地化小程序,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与人社局、海关、市财政局、市政数局等20多个政府部门实现涉税数据实时共享,充分利用第三方涉税数据,推进各类涉税事项如出口退(免)税等业务精简办理资料,简化表证单书。

  (九)充分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程》,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行政会议、年度学法、宪法宣传周等方式,重点学习《宪法》《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遵守宪法法律,推进领导依法决策。三是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2023年开展宪法、民法典、税费政策下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入园区、入高校宣传税费政策达20余次,以更贴近实际、更加有针对性的宣传重点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弘扬法治精神。

  二、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不足以及原因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2023年城区税务局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是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个别税务干部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执法不够严格的问题。基层税务机关在规范税收执法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如部分税务人员对政策学习不够到位,对“首违不罚”条件把握不准,出现未予以不罚导致多征纳税人罚款的情况;三是税务执法人员年轻化力量较弱,部分执法人员岁数较大,学习能力不强,对税务信息运用不高,对各类执法信息的深入加工分析不够,存在一些手工等较低层次的做法,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收执法的效能;四是税收协同共治水平与实际工作需要还存在差距,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不够顺畅全面,系统外部协税护税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素质不高,对法律知识、制度政策缺乏学习钻研精神,对政策理解把握不到位,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二是缺乏统一细化的涉税信息共享规则,各相关单位涉税信息共享信息系统暂时无法做到,增加了相关部门协税工作。

  三、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依法治税新局面。持续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全面准确把握税收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工作,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

  (二)统筹推进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同时做好社保费征收和非税征收工作,树立“税费皆重”理念,实现地方收入平稳增长;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新出台和延续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经济发展。

  (三)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夯实依法治税基础。统筹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系统掌握税费基础知识和税收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的能力,加强对本单位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好《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推进精确执法进程,不断筑牢夯实依法治税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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