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上书写了新的光辉篇章,彰显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中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区统计局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一是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法。推动区政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常务会重要学习内容。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三是持续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干部职工大会、警示教育会,组织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四是在“国家统计网络培训钉钉平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课程;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年度线上线下学法培训考试工作,按时完成学法考试要求目标,实现“参考率”和“通过率”两个100%。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造假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动员部署。2023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3月15日,市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我局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区委肖勇科书记作了批示。3月27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组织召开汕尾市城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有关负责同志,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二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3月13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郑和悦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3月20日制定并印发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3月30日,市城区统计局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3至6月,要求全区统计系统对标对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重点检查三个阶段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三是不折不扣开展自查自纠。区统计局围绕自查自纠内容,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成立自查自纠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调阅复制有关资料、现场比对、到企业现场核实查询有关数据等方式,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查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情况、查统计数据真实性、查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截至目前,我局已核实入库退库17家,对162家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8期。
(三)主要领导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组会议、全局会议和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带头传达学习法治重要文件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局领导到区委党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常态化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统计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业务相融合,主要领导亲自抓建,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区统计局和全区统计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法治建设与统计工作协调推进,统筹谋划。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统计执法的各个环节,结合业务培训会、年报会、座谈会,明确告知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履行的统计法定义务,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调查。
(四)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选拔年轻业务骨干作为统计执法人员培养对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后备力量选拔与培养,积极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争取获得更多国家统计执法证。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9月7-8日,市、区统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随机抽中的30家“四上”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涵盖工业、投资(项目)、建筑业、贸易、服务业等重点行业;11月8日,与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跨部门联合对4家企业(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1-12月累计开展行政检查6次,结案6件,暂未发现违法问题。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促进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依规上报统计数据,大力提高了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文书。参照市统计局法律文书式样,结合我局统计执法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并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送达回证、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统计执法法律文书格式。严格按照执法检查“三项制度”要求开展统计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局统计执法工作。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区统计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一方面,区统计局“三定方案”无设置专门执法监督股室,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统计法治工作包含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违法案件的检查、处理,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统计执法基础薄弱,执法实践经验不够,统计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中普遍缺少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的人员,特别是对统计执法程序有较深的了解、能够练运用各种统计执法手段的人员。
二是统计法治宣传仍需深化。一方面,我局虽然经过不断的宣传培训,公众对统计相关法律有进一步认识,但仍有少数企业知之甚少,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总体不高,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配合不够,个别调查单位存在迟报统计调查资料等的现象,不了解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统计违法的严重性,统计法治宣传仍需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载体丰富性、普法宣传覆盖广度有待提高。因法律法规内容本身具有严谨性,进行普法宣传时往往会导致群众接受程度不高,普法效果也不够理想。普法工作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创新普法教育内容和形式上仍需作出更多突破,在探索践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上发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4年,区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统计的作用,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习、学法考试等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水平以及依法行政能力,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二是持续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遵法守法自觉性,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支持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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