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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24 17:5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行政府部门法定职责,认真执行行政许可和执法责任制等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到住建领域各项工作上来。现将区住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的宣传和宣讲。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目标考核体系。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法治专题学习1次,局党组会议传达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区住建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落实到“优化服务”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及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一是推行“一个窗口”办理,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要求,紧抓行政审批“集中进驻”“并联审批”和“充分授权”三个关键环节,解决群众“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区住建局已入驻政务大厅,设立专门办事窗口,派出工作人员2名,实行代办帮办制度,持续推进落实告知承诺制,受理相关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审批等服务事项,基本做到事项进驻、窗口授权、人员配备“三到位”,为办事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证难的问题,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办事和营商环境。二是贯彻做好“无证明城市”创建,实行全过程网办。进一步将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中需服务对象提供各类证明进行梳理统计清理,将证明列入清单管理,对不合时宜的证明事项及时清理,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审批,实行容缺办事机制,允许限期内后补,方便群众办理事务。区住建局共列出服务事项清单90多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审批通过后,企业可在线查阅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无需到窗口领取。同时,坚持线上线下统一。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修改,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通过优化证明材料,达到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证明的目的。三是办理业务公开透明。涉及审批内容和办理细则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杜绝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情况发生,实现“清单外无审批、流程外无审批、平台外无审批”。四是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规划简化审批流程,实现营商环境升级,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程序,做到责任、权力、监管和服务同步到位。当前,区住建局进驻市民服务事项42项,行政许可类15项,其他备案类20项,公共服务7项,实现流程化审批。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收件清单需14项材料现精简至11项,在资料齐全情况下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7个工作日)。2023年以来,城区共有22宗工程在该系统平台申报施工许可事项(施工许可变更3宗,施工许可核发19宗),6宗消防设计审查,4宗消防验收备案,5宗消防验收,8宗竣工验收备案,12宗人防工程许可事项,均已办结。推进获得用气便利化。企业报装方面。一方面推动从企业用气申请到获得用气业务办理全流程重构,优化企业用气申请报装流程,压缩报装时限。用气报装申请材料精简至2份(含)以内;办理环节精简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申请受理环节为1个工作日,竣工接通环节为1个工作日(自具备通气条件之日起计算)。另一方面规范收费标准,降低报装接入成本,在保证工期安全的前提下,燃气报装项目接驳采取就近接入,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由燃气企业全额投资。居民报装方面。根据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与供水、燃气业务联办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与供水、燃气业务线上联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实现两种模式办理“不动产+水电气”服务模式。一是线上办理模式。办事人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同步提交供水、燃气所需材料,由窗口人员录入后推送至“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供水、燃气企业通过“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自行获取申办信息进行业务办理。二是线下办理模式。办事人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同步提交供水、燃气所需材料,由窗口人员将材料转交供水、燃气企业进行业务办理。目前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累计接收不动产+水电气联席办业务成功办理42个。持续推广网上缴费业务,通过搜索“善美村居”或中燃慧生活App,均可实现缴费,为物联网用户及带有读卡写卡功能的充值宝用户提供网上缴费充值服务;办理业务公开透明,涉及审批内容和办理细则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杜绝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实现“清单外无审批、流程外无审批、平台外无审批”。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建筑施工方面,共出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人次595余人/次,检查在建在监项目21个(部分项目已完工或停工),检查在建项目152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89份,发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24份,限期整改,约谈警告13次。通过开展一系列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化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23年以来,城区在建工地没有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城镇燃气方面,区住建局以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专班为主要工作抓手组织成员单位及七个镇街,按照制定印发的《汕尾市城区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范围内燃气设施及餐饮场所开展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根据统计,全区共出动1666人次,共组织排查426次,检查燃气场站及燃气便民服务部11个,检查餐饮店等公共场所2111个,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安全隐患755个,已完成整改755个,整改率100%,关闭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餐饮店1间;检查第三方施工涉燃施工项目29个,签订燃气保护协议29份,天然气安全入户安检30666户,安检率87.6%,安检发现泄漏并及时维修共166户,通过大排查,一批安全隐患得到发现并及时整治,堵住了安全漏洞,对我区防范燃气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夯实了基础,同时通过开展定期、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活动,我局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燃气事故。物业小区方面,2023年以来,共出动360人次,对全区45家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抽查,重点对消防设施的配置、供电线路、电动车充电设备、走火通道等进行地毯式排查,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现安全隐患1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落实整改15宗,消防安全检查清单150份。有限空间方面,我局主要对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混凝土(砂浆)搅拌、污水处理设施等涉有限空间进行督导排查,共出动900余人次(其中,建筑工地400余人次、物业小区出动300余次,混凝土(砂浆)搅拌企业出动100余人次、污水处理设施100余人次),共识别出120处有限空间作业隐患(其中,建筑工地0处,物业小区120处,混凝土(砂浆)搅拌企业0处,污水处理设施0处),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以强有力的行政执法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进一步加大对招投标管理监督力度,严格规避招标工程。防止借照招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的现象,保证基建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交付使用两道关;加强重点行业法治建设。开展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和长期巡查,强化房地产交易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平安法治城区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扎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维稳安保工作,突出涉及在建工地、住宅小区、燃气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合法解决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民生痛点,有效化解一批涉物业管理、劳资纠纷领域社会矛盾问题。今年以来,区住建局推进民生问题解决,指导、协助、协调、解决全区物业小区、在建工地、燃气安全、道路施工管理中出现的投诉件、信访件、网络舆情等,办理“12345”、网络舆情、市长热线等平台投诉案件2232件,其中586件因不属我局职能,已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信访件79件,确保完成处理率100%。五是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六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建筑施工及安全等领域开展了多次随机抽查工作。将随机抽查与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相结合,使督查、服务职能得以更好发挥;七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素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上率下,带动全局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通过主题教育学习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法治文件精神、民法典和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等;二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发挥手机微信等各宣传平台作用,成立法治学习微信群,对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和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及时了解、随时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做到100%注册学法平台,100%自主学习,100%通过考核。2023年,我局共有60名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57人取得“优秀”等次,优秀率95%;三是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为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法律规定,我局与广东品盛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蔡瑞邦顾问律师为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民法典、宪法等进行有关法律授课,执法人员执法素质进一步提升;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和申领换发工作,及时清理离退休和调离人员执法证事项。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满意度。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我区住建系统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宣传区住建局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实际成效,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一是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有关要求,区住建局认真执行行政许可和执法责任制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督促建筑、物业、燃气等领域各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行业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质;二是发挥服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窗口宣传作用。利用业务受理、项目开工前咨询等工作之机,向广大服务对象大力宣传行政职能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在建项目,督促企业、项目部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进行曝光,以反面典型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发生。积极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站、电子显示屏、粤政易、宣传小册子等进行普法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强化法治观念,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存在不足

  区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启动环节及管理需进一步优化。对于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决策事项出台前及出台后需开展的环节较多,制定周期较长,容易出现自由裁量空间太大,拘束力有限,使得重大行政决策在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难与一般行政决策相区分的问题。

  (二)体制机制存在制约。区一级没有建设规划和用地使用批准权限,此两项职能均在市一级,我区在开展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中受到体制机制的约束,需要下级协调上级,联动协调机制不顺,造成改革工作等多方面的不便。

  (三)人力资金欠缺,工程审批和管理机构不健全。区住建局作为开展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业务部门,存在机构设置不全、专业人员不足、工作经费匮乏等情况。

  (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局具备土木工程和法学等教育背景的执法人员较为缺乏,初任执法人员经验不足,良性运转的“传、帮、带”模式需予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等全方位管理急需切实加强。

  (五)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由于业务工作量饱和,工作人员普遍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对于新政策、新规定的掌握不够及时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和工作水平。重点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会,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新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机制。持续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确定、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流程,并侧重及早谋划、全力推进,主动开展决策实施效果的评估,确保与社会发展以及政策新变化相适应,从而实现较好的法治化效果。

  (三)大力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指导协调区各职能部门大力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及配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

  (四)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坚持做好普法工作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不断提高法律宣传工作实效。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坚持持证上岗、依法执法、依规办事;领导班子带头,部门尽职履责,坚持做到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活动,组织各股室的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

  (六)继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探索住房和建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活动对各类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新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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