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根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汕市区法治办〔2023〕21号)的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2023年以来,我局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作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交流分享等方式,把握精神实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2023年以来,我局党组召开“第一议题”学习28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和专题研讨学习20次,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学习50余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建设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要议题,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局党组以身作则,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以及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围绕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聚焦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深入改革创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机制,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努力形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治化新格局。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普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共参加行政执法案件应诉3宗,开庭共4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推进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落实有力。四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制度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五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职责,始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通融合,坚定不移地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防“违”杜“建”,多措并举治违控违。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治理,聚力“巡、督、控、拆”,以强化巡查发现促进严管严控,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治违控违工作体系。以区治违办名义印发《汕尾市城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治违控违工作意见>的通知》,为我区治违控违工作提供指导。二是加强巡查与监督指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巡查发现涉嫌违法建设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区治违办名义及时向镇街发出《移交函》或《交办函》,要求镇街进行查处并报送相关情况。三是主动担当作为,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对于属地镇街落实控停力度不大或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无法拆除的违法建设,主动牵头属地镇街开展强制拆除行动。2023年以来,累计治理违法建设93宗,治理违法建设总面积约10.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市下达的8.5万平方米拆违控违目标,进一步巩固治违工作成效。
2.严把审批关,优化审批程序。按照区营商环境优化年的有关要求。承接市住建下放至我局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共12项,逐项完成具体工作交接及有关审批文档、程序、注意事项等工作的落实。截至2023年12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即办率达到100%,解决审批服务工作的核心问题,促进审批提速。今年以来,办理广告审批事项共25宗,其他审批事项共28宗,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共收入18万余元。
3.环卫保洁作业精细管理,垃圾收运及分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汕尾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岗位网格化责任方案》,落实“二普扫、三保洁”制度。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发现保洁不到位或存在其他环境卫生问题的,要求属地镇街立行立改,共出动6500余人次,督促属地镇街落实整改1700余处。落实主次干道机械清扫,加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力度,2023年以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机械巡回清扫冲洗约1750次。落实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岗位责任制,采用“定时”“定岗”“定点”的“三定”摇铃分类收集方式,及时清理收集居民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清运率达100%。2023年,共处理城乡生活垃圾16多万吨,日均处理生活垃圾400多吨,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为巩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深入各镇(街道)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和“回头看”专项检查,已对40余个社区(村)、20余家酒楼,40余个小区进行检查指导。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2023年以来,共立案处罚6宗,罚款人民币共计1500元,实现了全市垃圾分类“零罚单”的突破。
4.多措并举,强化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一是“一治二允三包”,大力整治占道经营。“一治”,始终把开展占道经营整治作为最基本手段,加大对市城区沿街商户店外经营、擅自摆摊设点及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整治力度。2023年以来,累计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2万余宗。“二允”,为引导摊贩有序经营,在位于市城区金鹏路靠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一侧停车场规范设置允许摊贩经营的区域,助力解决流动摊贩无序占道经营的问题。“三包”,深化“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常态化检查“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组织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及《保证书》,引导商户由被动治理转为主动参与,促进“门前三包”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以来,共规范“门前三包”责任制3.8万余家,暂扣桌椅、手推车、货架、广告灯牌等占道物品约1000件。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一方面,通过围、追、堵、截等方式,加大对“泥头车”带泥上路、未密闭运输、“扬洒滴漏”等污染路面行为的查处力度。2023年以来,检查上路“泥头车”680多辆次,处罚53宗,处罚金额14.5万元,其中已履行51宗,已履行金额11.5万元。另一方面,规范人行道上摩托车违规行驶及乱停放行为,特别是加大对海滨大道的摩托车在人行道违规行驶及停放行为的检查力度。2023年以来,共检查摩托车、非机动车3.2万余辆,分别纠正摩电车辆不规范停放行为1.66万余辆,现场责令驶离1.55万余辆,暂扣二轮摩托车、自行车、智能共享自行车共340多辆,依法处罚82宗,罚没金额共计2.63万元。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工作。安排专人收集、审核、上传、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执法案件300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37宗、行政许可案件58宗、行政检查案件5宗。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三是制定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
2.持续深化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实现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统一归集共享。严格执行《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工作。完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逐步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大幅提升。
3.落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一是根据市司法局文件精神,对照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今年以来,落实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2次,评查案卷共41个,发出问题整改建议函共8个。二是认真整理2022、2023年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并报送区司法局,配合区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三是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考核细则>的通知》和区司法局《关于转发<汕尾市司法局关于组建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专班工作群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城区各镇街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各镇街案卷评查活动共8次,累计评查案卷273个。
4.做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定《行政执法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声,事事有着落”。
5.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报送整治情况和工作总结。
6.持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购买日常法律咨询、执法培训、行政诉讼等服务,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行政法律风险。2023年,我局法律顾问增加至两名。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领取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现我局共有31人持有执法证,其中今年新增12人。二是举办行政执法工作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及镇街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素质,积极落实“传帮带”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建设。2023年,我局共牵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共5次,累计200多人次参与。
(三)认真抓好学法普法宣传工作
1.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有关要求。一是将普法纳入我局工作总体布局,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重点工作和工作保障。二是开展群众性户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结合“宪法宣传周”、“谁执法谁普法”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摆摊走街进店发放宣传手册、执法人员讲解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我局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2023年我局共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活动4次。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尽管我局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风险加大。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有了更高要求,执法办案的规范性和程序化要求更加严格,如要求简易案件的办理必须有不少于两名正式执法人员实施,但我局持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较少,随着城管执法任务不断增加,执法人员工作任务繁重,执法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隐性社会风险压力较大。二是执法力量和能力水平亟待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编制和数量应当按照区域常住人口量配置,随着我区管理任务的不断增多,执法力量尚未补齐。此外,城市管理及法律法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大多数执法人员未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且我局执法事项多,专业性强,但临聘人员多,懂管理、熟法律、会办案的执法管理人员少,难以满足精细化城管的要求。二是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业务点多、涉及法律繁杂,法治宣传教育部门存在人员紧张、精力有限的情况,难以在本行业内深入和大规模的开展普法活动,导致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频次和力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待加强和深化,宣传和教育方式有待丰富和创新。
六、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强化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继续把法治学习列入局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法,提升城管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一是在行政执法、履职的全过程实时普法、“以案释法”,在强化执法的同时对人民群众同步进行普法。二是深入基层,送法上门。印发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及市容市貌管理等宣传材料,向各街道、小区发放法律宣传读本,并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深入城区建筑工地,有针对性地向现场建筑施工人员普及建筑施工安全常识以及消防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传播手段和方式创新,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以典型案例代替说教式普法,降低法律专业性理解难度,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使法制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深、成效更好。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素质
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根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的需要,加强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人岗适配。积极组织适格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增加我局执法证持有人数,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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