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情况
区民政局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作学习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吸引力、感染力的党员学习实践活动,使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防线,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局党组工作全过程。制定了《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8月31日专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大家充分认识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的显著优越性,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依法履职尽责,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地实施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一是参与研究聘请本单位法律顾问等法治建设相关事项。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鼓励干部职工通过自学形式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四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坚持做到先培训、再执法,实现全体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
四、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召开专题会学习贯彻。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文件精神,强调《纲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就经验,系统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工作举措等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为今后的政府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做好民政相关政策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一是线下面对面宣传。组织“双百社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讲解民政惠民和救助补助政策,引导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群众向所在镇(街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主动退出。截至目前,共组织“双百社工”96人、村(社区)干部532人、网格员476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解答群众疑问。同时,按现行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办理条件、材料清单、具体流程及法律责任等宣传要点,编印纸质宣传小册子5000份,由各镇(街道)发放公共服务窗口、村(社区)及群众。
二是线上全方位宣传。在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城区低保、特困标准,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制作动画视频《低保政策早知道》,在《今日城区》视频号发布,并由汕尾市恒大广告公司在户外大型LED屏幕、电梯电视屏、广告机滚动播放一个月。
(三)梳理好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现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施清单中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结时限、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目前已将涉及我局106项全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服务窗口进行公开,其中行政许可26项,公共服务26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11项,其它10项。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各个执法股室执法责任。成立了汕尾市城区民政局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跨股室+跨业务”“执法人员+业务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平台全面应用。现有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人员10人,已全部换新证,并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汕尾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和音像记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全面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录入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并随机抽取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将结果在社会组织信息网网站公布。
(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区民政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把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结案关,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23年,区民政局没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七)规范民政立法。严格落实立法规定,按照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提高公众参与度等原则,积极配合协助省厅、市局开展民政相关领域立法项目。加强与当地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的衔接,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涉及民政重点领域方面立法。
(八)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和听证目录。严格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视吸纳民智辅助决策;强化法制部门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目前我局暂无涉及重大行政决策。
(九)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快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与广东宏进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区民政局法律顾问,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虽然较好地完成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不足。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主要表现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民政实际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中有所不足,措施较为单一,效果不是很明显。
(二)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性还不够。目前,国家层面涉及规范民政职能的法律9部、行政法规18部,部门规章45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78件,民政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11项,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近800部,民政法规政策众多,要花费长时间学习,而民政工作事多人少,一些干部职工因工作繁忙,在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方面表现出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热情,对法律法规掌握水平还不够高。
(三)执法办案量数较少。我区民政领域涉及执法事项有37项,涉及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殡葬、地名、慈善等执法领域,但查处的案件较少,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执法力量薄弱,受限于编制,全局无专门行政执法队伍,五个股室6名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从事执法工作,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事项虽有37项,但大多数事项在我区没有涉及,例如涉及基金会、地名区划方面执法。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4年,区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上,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谱写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民政新篇章。
(二)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巩固学习成果。抓好与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我省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强化全方位深层次宣传,通过运用政府网站、政务融媒体、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执法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增强民政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涉法事务的深度与广度,提前介入重大决策的法律会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活动中的作用。
汕尾市城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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