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区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我局坚持把强化思想教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制定相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坚持全面学和专题学相结合、反复学和跟进学相结合、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及二中全会等精神,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政治意识。通过强化医保行政执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优化医保政务服务、深化医保法治宣传教育等措施,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穿医保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培训会等多种方式,结合“学习强国”、党建云、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医保业务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追问初心》等教育警示片9次,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提升医保法治建设水平。
(二)开展普法宣传,发动全社会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内容及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医保领域普法工作,切实推动医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为全区医保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贴近群众,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全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LED屏播放宣传标语,在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张贴基金监管主题海报、设取阅架摆放宣传资料,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入基层,实现宣传全覆盖。4月份在明珠广场开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规范医保基金使用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9月-11月到各镇(街道)举办城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现场宣传活动,进行现场普法宣传。三是加强学习,提升法治意识。今年先后组织全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举办基金监管培训会、医保政策业务培训会、比武练兵等活动5场次,同时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医保系统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全区参保人员、医保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相关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并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规范行政执法、积极配合司法、自觉学法用法、加强医保普法协调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由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与医保工作部署相结合,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落实医保待遇保障工作
一是落实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较好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2023年度全区任务指标278341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区共征缴265537人,完成比例95.40%,在全市各县(市、区)排名第一。全力推进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2024年度全区任务指标268000人,截至2024年1月3日,我区共征缴260529人,完成征缴任务数97.21%。二是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医保工作。扎实做好资助参保、医疗救助等相关工作,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充分发挥托底保障功能。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全区经核定特殊人群共7516人已由政府财政资金全额资助参保,落实困难群众100%参保。2023年全年共受理医疗救助28618人次、支出1130.07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医保权益。四是落实疫情防控医疗保障。2023年1月8日起落实“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住院、门急诊治疗费用及用药保障等医疗保障政策,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保费用结算工作。
(二)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一是抓好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为全面规范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不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截至12月31日,已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0家,约谈12家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对31家定点医药机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抓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区100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涉及违规医院12家,违规基金已全部追回。三是抓好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全覆盖。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完善“云监管”平台,在全区定点零售药店安装智慧监控,通过互联网实现药品零售终端实时监管。四是追回医保基金。今年截至12月31日,已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共416.89万元(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66.94万元、定点零售药店49.95万元);拒付11.22万元;行政处罚2.18万元。
(三)持续深化医保改革
一是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3月份完成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3年度协议续签考核工作。对今年以来城区新申请定点零售药店的22家药店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规定做好初审评估工作。二是推进“两病”用药保障机制。配合推进创建全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2021年8月以来,组织全区乡镇卫生院有序推进“两病”资格认定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参保居民糖尿病认定6460人,结算4573人;高血压认定12675人,结算6867人,切实提升“两病”患者门诊待遇覆盖面。三是推进深化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革。继续积极引导推动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在药品采购平台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实现大幅降低药品与医用耗材价格的目标,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023年,我区10家公立医疗机构均完成集中采购任务量,药品和耗材总采购金额16476万元,其中药品采购总额7756万元,医用耗材采购总额8720万元。
(四)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一是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区2家二级以上医院按标准完成国家编码在医院内部信息系统的三个场景(基础库、进销存、工作站)改造应用,推进城区2家二级以上医院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挂号、就诊、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就医服务全流程使用。持续全面提高电子医保凭证激活率、结算率。二是持续开展重大疾病巡访医保服务工作。依托“民情地图”工作平台,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工作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扎牢民生保障底线“安全网”。2023年,全区完成重大疾病走访人数685人,完成率100%,申请医疗救助24人,审核通过24人,救助金额共159.33万元。三是持续提升医保政务服务能力。根据市医保局、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联合区卫健、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汕尾医保服务调查报告(2022)反映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落实《汕尾医保服务调查报告(2022)》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已于9月底完成整改。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方式创新不足。虽然我局已结合普法对象、普法内容的不同按照集中培训、集中宣传月活动、行政执法过程等不同方式开展医保普法工作,但在普法宣传方式上较为单一,在吸引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方面还不够。
(二)法治思维意识较为薄弱。我局学习教育抓得还不够深入,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领会还不够深透,没能及时将所学知识完全理解消化,对法治思维的掌握和应用不够熟练,运用法治思维意识和法治方式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
(三)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由于我局人员编制少,监督管理股作为具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股室,仅能配备一名公务员和一名政府聘员,2022年以来积极组织局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后逐步建立起一支行政执法队伍,但这支行政执法队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有经验的执法人员,且由于局公务员少,执法队人员以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居多,大部分人员在派驻镇(街道)及市民服务广场医保经办点上班,日常忙于应付医保经办业务,无法参加集中培训且无法配合参加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我局存在执法队伍专业水平不高、力量薄弱的实际现状。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和普法工作,切实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局全体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厉惩处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三是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进一步挖掘多样化宣传形式,开展具有医保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医保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提升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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