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结合工作实际,将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使政务服务更加高效,守信践诺氛围更加浓厚。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传达学习、安排部署、组织培训、推进落实,着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悟、联系实际思、真抓实干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
(一)抓实学习培训,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局党组充分发挥局党组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与发改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带学领学,做到学思践悟、深信笃行。同时,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载体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优秀红色电影,广泛开展个人自学,督促干部职工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广东干部网络学院等重要平台,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2022年,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研讨交流党的二十大精神共4次。
(二)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一是参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传和讲解宪法相关知识,让宪法贴近群众,走入群众心中,让全体人民群众提高宪法意识,为打造法治城区、平安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参加2022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普法工作,立足发改职责,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与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度融合,科学准确把握新时代推动普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使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真正让普法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干。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根基
(一)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组成依法行政工作小组。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个人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想、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强化法治工作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印发《汕尾市城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汕尾市城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对标对本,做好我局依法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
三、政务职能依法履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将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作为全区投资项目网上储备、网上办理、在线监管、信息共享的统一平台,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审批事项在一个平台全程办理,项目均在承诺规定时间内办结完成。推行“一网通办”,结合全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将发改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工建改革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了发改部门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同时将33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发改部门审批服务事项“一窗办结”。目前,涉及投资项目的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不见面”“零接触”办理目标。
(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通过推广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与审批部门协调,深化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改革,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实现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审批目标(不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其中,社会投资一般民用建筑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26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9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同时,为进一步简政放权,社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分别从原5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三)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对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海)预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条件,项目核准与招标核准合并办理,一文出具。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按属地办理原则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不用任何前置手续和证明文件,助力我区“无证明城市”建设。
(四)加大市场监督力度,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五)简化审批程序。对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省政府、市政府及区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以及建设内容以设备购置、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购置为主并附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直接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对单纯购置项目,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后按程序核定购置面积和购置金额,除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外,总投资200万元以下的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简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概算审批,直接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拟订了《汕尾市城区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要点》,经区政府审定印发。加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市发改局《关于推广运用市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汕发改信用函〔2022〕267号)文件要求,梳理汇总市区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监管企业名单。推进信息双公示工作,依托市“信用汕尾”平台,推进信息双公示工作,每月梳理统计各部门推送数据,通报各单位“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情况,及时排查非标数据信息,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归集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开展“信用+”场景应用工作,我局联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信易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实现城区信用场景建设零的突破。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条幅、现场讲解、发放《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手册》、《建设信用广东推动高质量发展》、《信用知识》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以及重要意义,有力提高了全社会信用意识,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如下: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不够大,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方式不够,宣传效果不够理想。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在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专业人才缺乏,力量配置不够优化,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发改系统法规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进一步推进制度改革,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探索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大力压减事项办理时限,打通便民惠企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进一步建强执法队伍,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打牢行政执法基础,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同时,进一步畅通执法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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