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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1-16 15:55 来源: 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22年,城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有关文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自身职能,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医保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我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会议、党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党支部学习会、青年专题学习研讨会、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学习强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线下线上多种方式,持续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医保法治工作意识

  (一)强化学习教育

  我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党员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医保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能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我局还在办公大厅“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循环滚动播放纪委近期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积极宣传推广新施行法律法规

  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持续巩固2021年5月1日施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成效,我局2022年4月举办全区“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扩线”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工作。一是贴近群众,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全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全区两定机构LED屏播放宣传标语、视频,在汕尾逸挥基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基金监管宣传栏,在全区两定机构张贴基金监管主题海报、设取阅架摆放宣传资料,给全区医保经办机构及两定机构医保经办员手机开通为期三个月基金监管宣传提示彩铃。二是深入基层,实现宣传全覆盖。在明珠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解读《条例》、政策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到镇(街道)村(社区)、辖区内两定机构采取发放“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倡议书、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加强培训,提升法治意识。组织全区两定机构医保负责人参加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业务培训班,城区设立分会场。四是创新方式,提升公众知晓率。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刊登“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倡议书,在“今日城区”、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区融媒体中心视频号等媒体以推文、视频等形式宣传全区2022年“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折页11000余份,发放倡议书5000余张,张贴宣传海报1070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法治宣传、依法行政、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医保法治建设工作

  (一)认真落实医保待遇保障工作

  一是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成城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截止征缴期结束全区共征缴261107人,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30元。二是继续推行“汕尾善美保”商业补充保险全区参保总人数17802人,总保费289.97万元。三是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2022年7月1日起提高了我区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2022年10月1日起提高我区职工医保参人普通门诊待遇。四是做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医保工作2023年度城乡医保参保征缴期间全区经核定特殊人群共8095人已由政府财政资金全额资助参保,落实困难群众100%参保。同时积极拓展筹资渠道,由区慈善会筹资73.185万元为我区2091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资助参保。2022年1至11月,共受理医疗救助22699人次、支出1195.25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组建行政执法队伍。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现共有14人已考取行政执法证,依法组建一支行政执法队伍。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副科长给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医保部门行政执法理论水平。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度对辖区9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业务行政检查,针对3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

  (三)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两定机构巡查监管工作。为全面规范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不定期对两定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已完成2022年度两定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工作。对存在违规问题的两定机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令其限期整改并退回违规基金,已追回违规金额共12.07万元,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0.67万元、定点零售药店1.40万元。二是开展全区两定医药机构自查工作。组织全区14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其中10家定点医疗机构经自查发现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涉及金额共34.98万元,已全部追回。组织全区78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出现违规问题的药店总共20家,涉及违规基金共1.64万元,已全部追回。三是强化交办线索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根据市医保局交办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对核实后存在违规问题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令其限期整改并退回违规基金,已追回违规金额共191.94万元,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88.98万元、定点零售药店1.61万元、参保人1.35万元。四是完善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启用智能监管子系统,对全区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稽核核查,实现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全覆盖。

  (四)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一是做好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全面落地应用,并做好常态化维护工作,实现全国医保系统和各业务环节的“一码通”。二是扎实开展重大疾病巡访医保服务工作。依托“民情地图”工作平台,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工作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扎牢民生保障底线“安全网”。2022年,全区完成重大疾病走访人数1151人,完成率100%,申请医疗救助44人,审核通过40人,救助金额共286.58万元。三是继续推广应用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根据任务指标,压实我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基层力量并发挥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加强推动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统筹结算,切实提高结算比例。四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结合基金监管、“两病”等工作,2022年共组织了15场医保政策现场宣传活动,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2022年5月至6月,为全区600多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5期医保政策培训,切实提高了“两委”干部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方式有待拓展,结合医保职能的普法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准度不够。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法治工作和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医保监管任务重、压力大,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依然严峻。

  六、下一年度主要作安排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补充新鲜血液,加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二是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重点任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区医保系统、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医保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汕尾市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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